根據鄭州大學最新的回應來看,當年該考生雖然報考了211的鄭州大學,但高考成績只有522分,并沒有達到當年山東省的一本控制線(537分),所以其實不可能被鄭州大學本科第一批次錄取(該校當年在山東的最低錄取分是607分),最終被其合作辦學的西亞斯國際學院以本科第二批次錄取,其實是沒有大問題的,并不屬于烏龍事件。
1、鄭州大學回應招生錄取問題:系學生本科二批報考,但其父要求轉入本科一批專業就讀,法院駁回上訴請求。你怎么看?
我是燕園博雅教育,我來回答,最近,2016年某考生在高考后報考鄭州大學,卻被其屬于中外合作辦學性質的二級學院“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錄取的事件被重新翻出來,并被媒體稱之為“山東考生報考211卻被民辦學院錄取”,這樣的事情,在2019年高考即將來臨之際,自然會引起廣泛關注。事實上,這些年高考錄取的烏龍事件,確實不少,
比如2017年,有位考生以646分的高分被同濟大學浙江學院(獨立學院)錄取,還有位考生以637分的高分被四川大學錦城學院(獨立學院)錄取之事,在當年,就曾經引發人們對名校冠名獨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等民辦院校在高考錄取中可能造成魚目混珠的討論,少數不細心的考生會因為對這類情況了解不夠而以高分“入坑”。就像上面這兩位考生那樣,填報志愿時,以為自己報考的是同濟大學和四川大學這樣的985名校,結果卻是進入了與他們合作辦學的三本院校,這樣的坑,當然是很窩心的,教訓也是慘痛的,
(鄭州大學校園)其實,幾乎每年都有這樣的“入坑”事件,只是上面的例子特別典型而已。所以,很多人對于民辦院校在高考錄取時可能魚目混珠,頗有微詞,也很為警惕,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鄭州大學三年前的錄取事件,在現在依然可以引起廣泛關注,是不難理解的。不過,這個事件與上面的那些不幸“入坑”的情況是有明顯不同的,
(鄭州大學回應內容部分截圖)根據鄭州大學的回應來看,該考生在收到西亞斯國國際學院的錄取通知書后,其父多次要求將自己的孩子由西亞斯二本轉入鄭大一本專業,被拒絕后放棄了入學資格,然后發起了訴訟,從這里,我們已經可以厘清事情的全部真相了。很明顯,以522分的考分,是不可能進入最低分達到607分才能被錄取的鄭州大學本部的,這是高考錄取的常識,
該生父親要求轉入本部一本就讀,當然是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規的,被拒絕是理所當然的。至于后面發起訴訟,被人民法院最終駁回訴訟請求,這當然是并不讓人意外的,其實,這個事件,說白了,就是考生一方有些無理取鬧,把一件本來很簡單的事情,搞得很復雜,本來主要是自己的問題,偏偏要認為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乃至發起訴訟,而結果,只能是如一些網友評價的那樣,“不過是做了無用功,還浪費了公共資源”。
不過,這事兒也有它的價值:1、再次提醒大家在填報高考志愿時,一定要盡量弄清楚準備填報的目標學校及專業的具體情況,有疑問需要多咨詢多了解,特別是對于名校的某些錄取分數明顯偏低的學院及專業,應該引起重視,不合情理的事情可能有一些其他原因,比如,事件中的這位山東考生,當年填報志愿時,應該知道鄭州大學的一本專業通常高于一本線好幾十分,那么,自己高考成績還沒達到一本線,居然可以填報其部分專業,那這個專業能是一本專業嗎?就讀的學校能是鄭州大學本部嗎?只要有了這樣的疑問,就不會輕易填報了,如果填報,也是明明白白的自己的選擇。
2、大學招生,需要更加規范,發布的招生目錄需要更加清楚明白,其中的特殊情況,比如屬于獨立學院、中外辦學等情況,最好在備注中專門說明錄取批次、所屬性質、辦學地點等,以免引起考生誤解,比如,如果同濟大學浙江學院在招生目錄的備注中明確寫明“屬于獨立學院”,并說明辦學地點,那位646分考生就不會誤解為是填報的同濟大學本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