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發生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毀無法辨認的,應當重新申領新卡;損壞了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老居民身份證的戶口簿,5.證件發放:向申請人發放預備居民身份證,領取舊的身份證,法律解析:身份證No網上辦理,但可以預約網上,然后按預約時間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1,身份證不允許更新網上辦理。
身份證不允許更新網上 辦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發生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毀無法辨認的,應當重新申領新卡;損壞了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老居民身份證的戶口簿。1.申請:申請人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常住戶口所在地身份證接待服務辦公室提出申請。2.受理申請: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3.審批簽發:由縣級公安機關審核簽發。4.制證:上傳制證信息到制證中心制證。5.證件發放:向申請人發放預備居民身份證,領取舊的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證身份證法》第十一條規定,國家決定頒發新一代居民證身份證、居民證身份證到期、公民姓名發生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毀損、無法辨認的,公民應當申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事項有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并換發新卡;當你得到一張新卡時,你必須歸還原來的卡。居民身份證遺失的,應當申請補發。
法律解析:身份證No網上辦理,但可以預約網上,然后按預約時間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成為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居民身份證。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第十條申請居民身份證的,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的申請登記表,并交驗居民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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