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的問題是,上失信名單的人比一個市的人還多,有什么辦法可以把他們清零。去年年底,進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有1700多萬,后來將一人多次、一人多案等情形予以合并,失信被執行人一共還有580多萬,降低拒執罪入罪門檻,將那些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黑心老賴,追究其拒執罪刑事責任。
1、法院公布失信人信息,很多自媒體冠以老賴頭銜,法律允許嗎?
越曝光失信被執行人越破罐子破摔,越還不上錢!原本為了自尊努力賺錢還債的人,相當于直接被扒光衣服,讓其被大眾羞辱。沒了最后的自尊,也就沒了羞恥感,也就消積應對了,其實債權人利用法律手段的同時,更應該考慮手段用盡后的“反噬”力!畢竟債務不是刑事案件,不是服刑就可抵消的,還得留給債務人賺錢與生存的機會!不然就是“死循環”!。
2、上失信名單的人比一個市的人還多,有什么辦法可以把他們清0?
去年年底,進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有1700多萬,后來將一人多次、一人多案等情形予以合并,失信被執行人一共還有580多萬,題主的問題是,上失信名單的人比一個市的人還多,有什么辦法可以把他們清零?個人認為,將失信被執行人數量清零,在現階段是不可能的,但是,采取一些措施,把老賴數量大幅度降低,還是很有可能的。
可以采取的措施是:1、降低拒執罪入罪門檻,將那些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黑心老賴,追究其拒執罪刑事責任,這一個措施落實以后,老賴數量減少三分之二不成問題。比較典型的老賴如唐山的黃淑芬,青島的武鑫等等,這些人只要法院動真格,他們馬上就會老實,2、規范銀行和P2P系統。銀行和P2P無底線的逐利行為是失信被執行人制造生產線,為了盈利,他們向沒有償還能力的低收入群體濫發信用卡,甚至鼓勵年輕人以卡養卡,以貸養貸,結果債務越積越多,然后動用征信系統和公權力追債,制造了大批的失信被執行人,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對銀行的這些行為進行規范,嚴禁銀行向低收入群體濫發信用卡、誘導使用信用卡。3、進一步健全強制執行方面的法律,盡快出臺《強制執行法》,對惡意規避執行的,尤其是玩失蹤、萬轉移財產的,堅決予以打擊,例如,玩失蹤的,一律網上追逃,追究刑事責任,殺一儆百,失信被執行人的數量就會明顯下降,反之,越遷就,這個群體就越肆無忌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