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屬于非深戶在深圳交了173個月的社保,現在失業離開深圳了,社保怎么處理更合算。將社保關系保留在深圳,以個人身份在深圳繳納職工社保,你在深圳交了173個月的社保,實際上只要社保關系保留在深圳,就已經達到了將深圳作為退休地的基本條件之一,為了確保今后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能回到深圳來辦理退休,社保關系可以這樣來處理。
1、非深戶在深交了173個月的社保,現在失業離開深圳了,社保怎么處理才更合算?
你屬于非深戶在深圳交了173個月的社保,現在失業離開深圳了,社保怎么處理更合算?如果不是到北京上海工作,那么社保關系保留在深圳肯定是最合算的。你在深圳交了173個月的社保,實際上只要社保關系保留在深圳,就已經達到了將深圳作為退休地的基本條件之一,為了確保今后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能回到深圳來辦理退休,社保關系可以這樣來處理,
第一,將社保關系保留在深圳,以個人身份在深圳繳納職工社保。按照深圳特區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深圳戶籍人員,只要符合將廣東省和全國將深圳確定為退休地的條件,即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10年以上,在深圳和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的,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深圳繼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在深圳辦理退休;醫療保險達到深圳的繳費年限,退休后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而終身享受醫保待遇,
第二,將社保關系保留在深圳,在其他地方重新就業的,可辦理臨時賬戶繼續繳納職工社保。如果你離開深圳后,到其他城市重新就業的,由于男性超過50歲,女性超過40周歲就不能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那么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還是保留在深圳,那么在其他城市就業的,只能在其他城市辦理社保臨時關系,繼續繳納職工社保,待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再將在其他城市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到深圳,合并歸集到深圳累計計算繳費年限辦理退休。
第三,如果符合養老保險轉移的條件,重新在其他城市就業,養老保險在其他城市繳費超過10年的,只能在其他城市辦理退休,離開深圳之后,如果男性在50周歲以下,女性在40周歲以下在其他城市就業的,而且在其他城市不屬于戶籍所在地并一直工作到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但是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0年的,仍然符合在深圳辦理退休的條件,即使養老保險關系轉出了深圳,到了退休年齡時,仍然需要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回深圳并在深圳辦理退休;如果是回到了老家或是戶籍所在地就業的并在老家或是戶籍所在地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么只能在老家或是戶籍所在地辦理就業;在其他城市不屬于戶籍所在地,工作到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超過10年的,只能在其他城市辦理退休。
2、非深戶籍在深圳繳了十年社保,現在離開深圳了,想退休以后在深圳辦理退休,有什么辦法嗎?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樓主你好,我們國家屬地化退休原則規定,只要在一個地區繳費超過十年,那么確實是可以在這個地區辦理完退休。但是一般情況是指你繳費的最后這一個十年,這個地區可以辦理退休,如果你距離退休的時間還很早,話如果你在別的地區交費,又超過了十年,那么就不可以在深圳地區辦理退休了,只能在后一個繳費超過十年的地區,辦理退休。
3、我是非深戶,之前在深圳繳納了半年社保,現在斷繳超三個月了,請問我的養老保險會清零嗎?
你之前在深圳交了半年的社保,現在已經斷繳超過三個月了,養老保險是否會被清零,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養老保險是永遠不會被清零的,但是醫療保險繳費在深圳斷繳如果超過三個月,繳費年限需要重新計算,實際上也相當于被清零了,不過對于只繳費半年的人來講,這個影響是不大的,現在斷繳超過三個月了,對于養老保險來講只是中斷了三個月的繳費年限,只要今后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前后的繳費年限是可以累計計算的。
影響最大的還是醫療保險,因為醫療保險有一定的時效性,如果出現斷交以后,在這期間生病住院是無法報銷醫療費用,按照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在深圳醫療保險斷繳超過三個月沒有及時補繳的,繳費年限需要重新計算,我不知道你斷繳的原因是什么,因為在深圳,如果屬于非深戶,是不能以個人身份在深圳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對于辭職離職等情況發生的斷繳,深圳允許本人可以續交三個月,這三個月實際上是一個過渡期,就是讓你在三個月之內能找到合適的工作,如果三個月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深圳是不允許以個人身份繼續在深圳續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