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你們公司要搬去東莞了,公司的人事有沒有找你談過呢。,東莞卻迎來了一個增長高峰,掃黃以后,很多人唱衰東莞,說東莞的輝煌一去不復還,華為終端往松山湖遷移,在松山湖扎根,給東莞做了一個價值連城的廣告,你不愿意去的話,單位是可以先與你協商的,如果協商下來,你還是不愿意去東莞的,那么單位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或者額外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就可以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了。
1、跟公司簽了三年合同,簽的是在深圳上班,現在公司要搬到東莞了,員工不愿意跟著去,如何向公司申請補償?
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先回家把勞動合同找到,看看你們是否約定了上班地點。按照你的說法,簽的是在深圳上班,那么你們當初勞動合同當中肯定是約定了上班地點的了,而且應該是在深圳的了,那么現在,你們公司要搬去東莞了,公司的人事有沒有找你談過呢?公司現在搬遷,其實是屬于對勞動合同的重大變更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所以說,你不愿意去的話,單位是可以先與你協商的,如果協商下來,你還是不愿意去東莞的,那么單位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或者額外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就可以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了。當然,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肯定是要給你的,具體金額看你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了,一年一個月,不滿一年滿半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沒滿半年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掃黃以后,很多人唱衰東莞,說東莞的輝煌一去不復還,在一些媒體描述中,這里似乎每天都有企業倒閉。不過,東莞卻迎來了一個增長高峰,首先是OPPO與VIVO快速崛起,兩家企業的年營收都突破1000億元,成為超大型企業,另外,華為終端往松山湖遷移,在松山湖扎根,給東莞做了一個價值連城的廣告,之前一般的松山湖工業園,也煥發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