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秘書有領導,主任有行政權力,秘書大,主任權責多,法律解析:村主任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村長”,村書記只能大于村主任,因為不像村主任,村書記一般由黨員選舉產生,村支部,村主任主要職責1,村主任受村黨總支領導,但村主任不一定是黨員,村長=村主任,全名是村委會主任,俗稱村長。
村主任主要職責1。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帶領村委會的一批村民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行村民自治。2.主持村民委員會的全面工作,組織全體成員執行村民代表的決議,并定期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執行情況。3.組織召開村民委員會成員會議,討論制定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解決村民生產困難,扶貧濟困,帶動村民發展經濟,實現共同富裕。4.領導村委會2名成員和6名主席、民兵的工作,定期檢查監督他們完成各項任務。5.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遵紀守法。6、帶領村民完成國家定購、稅收,組織村民利用當地優勢興辦公益事業。7.召集和主持村民委員會和村民代表大會,接受民主監督,積極配合鎮人民政府開展各項工作。
村支書=村支書是最基層的黨組織,是村黨支部書記。一般村支書由黨員選舉產生,村黨支部(我國一個小組黨員超過3人的,可設立黨支部,選舉一名黨支部書記)或由上級黨組織任命。管理黨務,傳遞文件,召開黨務會議。村長= 村主任,全名是村委會主任,俗稱村長。中國是唯一可以由人民選舉產生的官職,但實際上不是國家官職。因為中國的行政區劃至少是劃到鄉鎮一級的。不能談管理,只能談打理村里的日常事務,解決糾紛等等。簡單來說,秘書有領導,主任有行政權力,秘書大,主任權責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處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村民委員會對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
3、 村主任和支書誰權大法律解析:村主任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村長”。村主任受村黨總支領導,但村主任不一定是黨員,他們的主要職責是管理村里的事務。村書記又稱村支書,是我黨最基層黨組織的村支部書記,村書記只能大于村主任,因為不像村主任,村書記一般由黨員選舉產生,村支部。可想而知,村書記一定是黨員,主管村黨務和思想政治工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六條,公務員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級別分為:國家專職、國家副職、省部級專職、省部級副職、局級專職、局級副職、縣級副職、鄉級副職、鄉級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