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享受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條件人口并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流動人口證明是指應當由你不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異地派出所辦理的證明,居住證和流動人口登記證不一樣,流動人口居住證不是暫住證,暫住證用于登記外國人流動人口,并為流動人口提供相應服務。
品牌型號:華為Mate 40Pro \ n系統版本:HarmonyOS3.0.0\n軟件版本:微信8 . 0 . 30 \ n流動人口我想為居住證辦點事。具體步驟如下:\ nGo通過青島公安1。點擊【我想做點事】\ n輸入微信搜索青島公安小程序,點擊【我想做點事】。\n\n2。在搜索欄中輸入[流動-1/居住信息申報]\ n輸入[流動-1/居住信息申報]。\n\n3。單擊提交\ n找到申報入口并完成申報。單擊提交。\ n \ n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公民在通常居住的市、縣以外的城市停留三日以上的,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在三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并在離開前申報注銷;如果臨時住酒店,酒店會設立旅客登記簿,以便隨時登記。公民在臨時居住的市、縣居住,或者在臨時居住的市、縣以外的農村居住的,除在設立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朋友的旅館住宿的以外,不辦理臨時登記。
流動人口居住證不是暫住證。居住證只能證明我在某地居住。流動-1/證書是國家為保障計劃生育工作順利開展而實施的一種證書。暫住證用于登記外國人流動 人口,并為流動 人口提供相應服務。居住證持有人依法享有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雖然居住證和居住證都具有證明行為人在當地居住的效力,但處理方式完全不同。居住證只能由辦理戶口的人到居委會、村委會、單位或學校開具,而居住證則需要辦理戶口的人攜帶相應的身份證明和辦理材料到當地派出所,完成相應的辦理手續后,才能領取居住證。
3、居住證和 流動 人口登記證明一樣嗎?居住證和流動 人口登記證不一樣。居住證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享受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條件人口并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居住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照片、常住戶口地址、居住地址、簽發機關、簽發日期。流動 人口證明是指應當由你不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異地派出所辦理的證明,\ r \ n法律依據\ r \ n《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三條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常住戶口登記的證明。\r\n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四條包含以下內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個人照片、常住戶口地址、居住地址、簽發機關、簽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