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與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退役軍人安置條例何時出臺,法律分析:《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于2011年10月29日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與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士兵退役安置條例》第十條退役士兵安置地為退役士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
第十一條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準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與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請好評~手機提問者在客戶端右上角評價點即可
法律分析:《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于2011年10月29日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五十三條本條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1999年12月1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同時廢止。本條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現役的士兵,執行本條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時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規定執行
3、退役軍人安置法法律分析: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接收安置通知書、退出現役證件和介紹信到規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報到。退休、供養的退役士兵應當到規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報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士兵退役安置條例》第十條退役士兵安置地為退役士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時是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后不復學的,其安置地為入學前的戶口所在地,第十一條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準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與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