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點了高擋酒,完了還喝多了,迷迷糊糊多少錢無所謂,鬧個通宵,還沒有盡興。說什么喝醉了,花的錢不算數,這不是不講道理嗎,三、有種被宰的感覺,普通工薪階層是舍不得這樣消費的,但細想起來,除非還有幾方面的原因,一、是不知道里面的消費價格,一陣狂點。
哦,只是唱個歌嗎?怎么消費這么多?是唱的歌太貴了,金子價吧!只是喝點飲料,吃點瓜子也太貴了吧?但細想起來,除非還有幾方面的原因,一、是不知道里面的消費價格,一陣狂點。二點了高擋酒,完了還喝多了,迷迷糊糊多少錢無所謂,鬧個通宵,還沒有盡興,三、有種被宰的感覺,普通工薪階層是舍不得這樣消費的。這種場合也不會去,即使去了也非常謹慎,小心翼翼,
2、杭州一女子KTV唱歌,酒醒后發現消費4萬多,要求KTV退錢被拒,你認為KTV應該退錢嗎?
沒什么要退錢?明顯的不合理!有陪唱的KTV什么樣的價位大家都心知肚明吧,又是提前預約好的包間,又是叫的陪唱,又是刷卡消費的,全都是自己做的!說白了,就是想裝逼,裝的大發了,現在后悔了!說什么喝醉了,花的錢不算數,這不是不講道理嗎?一個成年人,一個有要是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做出的事情能說不算就不算嗎?喝醉了不是理由,也不受保護,哪條法律也沒有說醉酒的人沒有行為能了不用負責人,喝醉酒把人打了不用負責嗎?喝醉酒借錢可以不算數嗎?喝醉酒開車可以不用受到處罰嗎?說白了,拿著喝醉酒作為理由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商家退是道義,不退是道理,不要老是綁架商家,喝醉也是自己喝醉的,人家沒有給你下藥,當個教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