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的規定有:1.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
2.校外各培訓機救一律不得利用雙體日、法定假日、寒暑假進行學科類培訓。
2. 重慶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基本條件
改革會加大對培訓機構的監督,嚴格杜絕公辦教師校外補課現象及培訓虛假廣告等
3. 重慶市關于校外培訓機構的法律法規
2021重慶校外培訓需要停課,老師都在外培訓找錢了,都不好好上課教書。對學生不好!
家長不喜歡這樣,另外給家庭增加了許多負擔,工薪家庭承受不住,希望國家加大力度打壓抵制校外補課班培訓,讓老師好好教書好好盡職,杜絕課堂上不講知識重點留到校外補課培訓去講。
4. 重慶市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
(1998年3月28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2011年3月25日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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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統籌城鄉義務教育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義務教育。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擇校費、借讀費,以及國家和本市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免費提供教科書。
第三條? 本市義務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實行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義務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應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優先保障義務教育經費投入。
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職責做好相關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第四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科學配置義務教育教學資源,重點改善農村地區、三峽庫區、民族地區、邊遠地區的學校和城鎮薄弱學校辦學條件,縮小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和學校之間義務教育的差距,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第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社會發展要求改革教育教學內容、課程設置、考試、招生和評價制度,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學校應當按照素質教育的要求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積極配合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共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六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提高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水平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的目標考核制度,把實施義務教育情況作為政府及其部門負責人年度和任期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應當建立義務教育督導評估制度、督導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強對學校、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執行義務教育法律法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推進素質教育等工作的督導。督導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考核、獎勵或者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義務教育督導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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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學生
第七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暫緩入學、休學、復學、轉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按照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 本市義務教育實行免試入學制度,學校不得舉行或者變相舉行與入學、編班掛鉤的考試或者測試,不得將各種競賽、考試成績和各類證書作為入學條件或者編班依據。
第九條? 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
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學校設置、學生數量和分布狀況,合理確定和調整學校就近接收學生的范圍和規模,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