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的給付單位,當然應該是浙江衛視。賠償多少,如何賠償,也要看這合同具體是怎么簽的,這個問題,浙江衛視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作出道歉和給與適當的經濟賠償,具體怎么賠償,賠多少,國家自有法律規定,故而不存在浙江衛視要“負全責”的說法,賠償先除掉保險,再分割責任進行賠償。
1、你對浙江衛視處理高以翔事故怎么看?
高以翔事件給人們敲響了警鐘。世界上什么最寶貴?莫過于鮮活的生命了,失去生命,一切無從談起,事業、愛情、金錢統統歸零,浙江衛視高以翔亊件絕非偶然。如果浙江衛視以人為本,以尊重人的生命為前提,就不會出這種令人惋惜的亊故,三十幾歲的年紀,正值而立之年,理想遠大,前途光明,正是人生黃金期,卻倒在了拍攝現場。
《追我吧!》這檔綜藝節目為追求高收視率,為強烈吸引人們的眼球,取悅觀眾,以驚險、刺激、高難度動作為切入點,迎合一些人的趣味和好奇,其出發點無可厚非,但后果卻令人發指,希望浙江衛視以高以翔亊件為教訓,安全大于天,防患于未然,從慘痛中覺醒,絕不能以人的生命為代價換取收視率。無論是哪一檔節目,要想做大做強,豐富多彩,博得大家的喝彩,應在體裁、內容、形式上多下苦功,盡量減少表演者的高難度、高強度、高驚險性的動作,以低成本高效率提高節目的知名度!,
2、高以翔事件,浙視會怎么處理?大約能補償多少錢?浙視這檔節目會不會被和諧?
最新消息是,節目已經暫停錄制。至于賠償,則比較復雜,因為需要考慮到藝人自身的身體素質。在高以翔方面和《追我吧》節目的合同中,明確有提到:“節目競演存在激烈競爭的情形,可能會給乙方(藝人)造成生理、心理負擔,藝人對此要有充分的認知,完全自愿參加并完全愿意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一切后果。”這種提示屬于保險公司責任免除的特殊條款,無可厚非,但按照《保險法》需要加下劃線重點標示出來,
然而根據鳳凰網曝光的這份合同,并沒有下劃線提示。另外,賠償多少,如何賠償,也要看這合同具體是怎么簽的,簡單來說分為兩種。一種是節目組直接和藝人簽約,而節目組是買了保險的,這種情況下,藝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者向節目組索賠;第二種是節目組和經紀公司簽約,那么藝人直接向經紀公司索賠,經紀公司買了保險的,藝人也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
一般這種激烈的競技類綜藝,都會買保險。所以賠償先除掉保險,再分割責任進行賠償,但由于高以翔已亡故,賠償金不會太高。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康復費、殘疾賠償金、交通費、誤工費等,高以翔只能計算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滿60周歲按照20年計算,
3、高以翔突然離世,浙江衛視到底要承擔多大的責任?
我本不想回答這個問題,既然再次邀請,那就說一說我的看法吧!臺灣名星高以翔在浙江衛視欄目組拍攝《追我吧》的過程中因心源問題突然暈倒在地,經醫務人員進行心肺復蘇,并送往醫院搶救無效,不幸離世。這個問題,浙江衛視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作出道歉和給與適當的經濟賠償,具體怎么賠償,賠多少,國家自有法律規定。也可按死者家屬的要求酌情而定,
4、高以翔在參加節目時猝死,浙江衛視應該負全責嗎?
感謝工仔1546的邀請因為我不是專業人士,對這個問題只能根據個人的理解來回答,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首先一點,這個事件不是交通事故,因而我認為不能像處理交通事故那樣,認定誰應付多少責任,故而不存在浙江衛視要“負全責”的說法。參照企業職工因工致殘、死亡有關處理辦法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而致死亡的,應按因工傷亡的相關規定處理,
故此我認為,高以翔是在參加節目時猝死,應該是參照因工死亡的有關規定處理,給于相應的賠償。而賠償的給付單位,當然應該是浙江衛視,平心而論,這個事件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也是令大家感到痛心的,1992年,我一個很要好的工友兄長,在車間主任的崗位上,也是因心臟猝死而去世,令人傷悲,據我事后了解,心臟猝死是比心肌梗塞更可怕的,如果說心肌梗塞發生后,還可能有一至數小時的搶救時間;而心臟猝死據醫生介紹,連5分鐘的搶救時間都不到,也就是說一旦出現是無法搶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