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按照隋朝舊制度,地方分州縣兩級,州知事為刺史唐朝刺史有固定的等級,每個州的刺史都是按照這個等級劃分的,“刺”就是查問,也就是監督,“刺”就是查問,也就是監督,刺史下有別駕、常侍、司馬等官,稱為尚佐官,該州州長是刺史,刺史,又名刺客,官方,刺史,又名刺客,是古代官名,回復是刺史。
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來說安史之亂以前是州(府)縣兩級制;唐中后期演變為道、州、縣三級制。唐朝的州縣是根據當地的地理位置、轄區大小、戶口多少、經濟發展程度等劃分不同等級的。該州州長是刺史。唐玄宗年間,州曾改為郡,都督稱之為太守。刺史下有別駕、常侍、司馬等官,稱為尚佐官。他們沒有權威,朝廷經常以他們的高素質和高薪安置閑散官員。但如果刺史空缺,軍士可以代理國事。下刺史,曹沈駿,包括四公、四倉、胡俟、司法、四兵、四田,負責處理各方面政務,由參軍的文員領導。這些官員被稱為法官,擁有實權。
刺史,又名刺客,官方。“刺”就是查問,也就是監督。“歷史”就是“建議”的意思。大致相當于現在的州長或市長,是一個縣或一個州的行政長官。漢武帝立州刺史,視察郡國,視察吏治。當了皇帝,又改州牧。回復是刺史。靈帝改為州牧,東漢建武十八年又改回來刺史。延伸資料:這個官職隨著朝代的不同有不同的含義,宋代就廢除了。不同朝代有不同的轄區,比如秦制,每個郡設一個御史,并擔任監軍,稱為監軍御史。刺史制度在西漢中后期得到進一步發展。漢高祖何穗元年刺史,改名為周目,職權進一步擴大,由監軍改為地方軍事長官。唐初,按照隋朝舊制度,地方分州縣兩級,州知事為刺史
唐朝刺史有固定的等級,每個州的刺史都是按照這個等級劃分的。這個層次的劃分是這樣的。除政府外,全國各州分為七級。刺史的產品排名也是從第四品到第五品。七級是,四輔,八公(都是因為馮靜恩十二州),展望,松緊,上中下五級主要是由戶籍決定的,當然也考慮一些其他原因。
4、中國古代的 刺史相當于今天的什么官職?刺史,又名刺客,是古代官名。“刺”就是查問,也就是監督,“歷史”就是“建議”的意思。秦朝時,各郡設御史,擔任監國,稱為監御史(監御史),漢初移民。文帝命丞相派其他人員在全國各地刺死,不常,漢武帝廢除各郡御史監督后,元豐五年(前106年)將全國劃分為13郡,每郡定為刺史人。刺史制度在西漢中后期得到進一步發展,對維護皇權、明確吏治、促進趙璇和中興局面的形成起到了積極作用,漢高祖何穗元年(前八年)刺史改名為周目,權力進一步擴大。西漢中后期,由監軍改為地方軍事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