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
在建設雙重預防體系的過程中,將風險進行分級,根據相應的風險分級法,將風險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級別,分別用“紅、橙、黃、藍”四色表示,所對應“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低風險”,與此同時,為了將責任落實,避免出現推諉、錯漏的情況出現,將事故發生后的責任也進行分級,一般分為“公司、車間、部門、員工”,每個級別對應相應的風險管控層級,方便落實責任和風險點的劃分。
2.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低的原則對嗎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是:
指按照風險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復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是:風險越大,管控級別越高;上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級必須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
風險分為藍色風險、黃色風險、橙色風險和紅色風險四個等級(紅色最高)。
3.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低的原則
安全生產風險分級啊,現辨識風險點,然后確定風險點等級,確定管控層級。
4. 風險分級管控基本原則是:風險越大
風險分級管控過程中確定的典型控制措施是隱患排查的重要內容。
風險分級管控是指按照風險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復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是:風險越大,管控級別越高;上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級必須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
5. 風險分級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次越高的原則
是指風險管理者采取各種措施和方法,消滅或減少風險事件發生的各種可能性,或者減少風險事件發生時造成的損失。
風險管控基本原則: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2)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3)專管群治全員管理的原則
(4)安全具有否決權的原則
(5)管理、裝備、培訓并重的原則
6.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上級負
風險分級管控是指按照風險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復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此前由國務院安委會推行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此次被北京市創新升級為質量風險分級管控:根據風險大小,按照重大、較大、一般、低四個等級對風險進行分級管控。試行指南明確了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職責、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定級、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并包含6個分析表及風險識別清單。自發布之日起,該指南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此外,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可以參照執行,保險公司實施工程質量風險控制亦可參照執行。
一、一般規定
(1)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建立健全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體制機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確責任主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系統識別風險,科學分析、評價風險,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工程質量風險進行有效管控。(2)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確定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牽頭部門和分管領導,明確企業相關職能部門關于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職責、目標與任務。企業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授權范圍內,是項目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第一責任人。
二、建設單位職責
(1)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首要責任主體,應當全面掌握項目的工程質量風險,牽頭組織各參建單位實施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并按照規定及合同約定。(2)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工程項目規模、技術難度等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參建單位,合理確定建設工期、建設費用等,確保工程質量安全。(3)建設單位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各參建單位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標準、要求、責任和義務,組織相關單位識別、評估項目工程質量風險,并告知工程建設相關參建單位,供其評估工程質量風險以及制定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4)建設單位應在工程建設全過程中監督檢查各參建單位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包括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制、風險管控制度、工程開工前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和專家論證情況,人員技術交底情況,現場材料、設備器材、機械的準備情況,項目管理、技術人員和勞動力組織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