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的關鍵是結果是否違背行為人的意志,如果是過失,如果不是,則是故意,他認為悲劇沖突的本質是好人犯錯,這是過失說的,另外,本著司法實踐的精神,如果無法判斷是否違背行為人的意志,應當認定為過失"過失說"是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提出的一個觀點,其實過度自信過失和間接故意是最容易混淆的,過失可分為疏忽大意過失和過于自信過失。
法律分析:具體是指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社會的后果,但由于過失而未能預見到,或者在預見到后認為這種后果本來是可以避免的,這就是過失犯罪。過失構成犯罪的,只有法律規定才負刑事責任。過失實行行為只有在危害結果發生后才出現。如果沒有發生危害結果,就不存在實踐行為,危害結果是認定實踐行為是否存在的前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社會的后果。如果一個人因為疏忽而沒有預見到后果,或者因為預見而認為這樣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就是過失犯罪。過失構成犯罪的,只有法律規定才負刑事責任。第十六條行為雖然客觀上造成了損害,但不是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的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造成的,不構成犯罪。
意圖可分為直接意圖和間接意圖。直接故意是指主觀上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某種結果(不一定是有害的),并希望這種結果發生。間接故意是指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某種結果而放任其發生(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但結果不違背行為人的主觀意志)。過失可分為疏忽大意過失和過于自信過失。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某種結果而沒有預見到。過于自信過失是指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某種結果,但輕信是可以避免的。其實過度自信過失和間接故意是最容易混淆的。區分的關鍵是結果是否違背行為人的意志,如果是過失,如果不是,則是故意。另外,本著司法實踐的精神,如果無法判斷是否違背行為人的意志,應當認定為過失
"過失說"是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提出的一個觀點。他認為悲劇沖突的本質是好人犯錯,這是過失說的。“好人”犯了錯誤,構成了悲劇性的沖突。沖突是情節的基礎,也是展現人物性格的關鍵。亞里士多德規定悲劇人物是好人,但不是完人。他“不太善良”,“不太公平”,所以犯了錯誤。但是他的性格和品質是善良的,他比一般人優秀,他和我們差不多。就這樣,當他遭遇不應有的災難時,他贏得了觀眾的同情。希臘悲劇人物犯的錯誤有兩種。一種是故意犯錯。比如悲劇《美狄亞》中的悲劇主人公美狄亞,為了報復丈夫伊阿宋,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兩個兒子。另一種是不懂得犯錯,比如俄狄浦斯弒父娶母。亞里士多德不贊成歐里庇得斯寫美狄亞,但贊揚索福克勒斯寫俄狄浦斯。因為后者善于犯錯,能引起讀者的憐憫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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