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橫道的間距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但路段上的人行橫道間距一般應大于150m,道路寬度,僅包括車行道和人行道寬度,不包括人行道寬度以外的沿街城市綠化用地,主要由交通量決定,人行道走弧形路線時,行駛盲道方向應與人行道一致,進入人行橫道線的盲道應距路緣石300mm左右,并鋪設水平一排警示盲道,標明進入人行橫道的范圍。
城市道路寬度有兩層含義:路寬和路寬。道路寬度,即道路紅線之間的寬度,是道路橫斷面上各種用地寬度的總和。城市道路寬度的確定應根據城市的性質和規模以及道路系統規劃的要求,綜合考慮交通量(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日照、通風、管線鋪設、建筑布局等因素,同時要結合不同時期不同城市的城市交通和城市建設的不同特點,結合遠近,統籌安排,適當留有發展空間。道路寬度,僅包括車行道和人行道寬度,不包括人行道寬度以外的沿街城市綠化用地,主要由交通量決定。沒有特別硬性的規范,根據不同城市的大小和人流量,要求城市道路的寬度為人行道,一般不小于2m。可以查一下規格。但是根據美國道路綠皮書的研究,人行道的寬度只有0.8m,但這已經是極限了,所以兩個人穿越需要1.6m。當然設計的越寬越好,但有時也會受到建筑紅線的限制,視情況而定。
要求如下:1。距人行橫道入口和廣場入口250至600mm處應設置警示盲道,其長度應與各入口寬度相對應。人行道走弧形路線時,行駛盲道方向應與人行道一致,進入人行橫道線的盲道應距路緣石300mm左右,并鋪設水平一排警示盲道,標明進入人行橫道的范圍。
3、人行橫道線有沒有一個規定的尺寸???人行橫道線的設置依據我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3部分:道路交通標線》(GB5768.3-2009)和線路標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JTGD82-2009。1.《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3部分:道路交通標線》(GB5768.3-2009),一般情況下,人行橫道線垂直于道路中心線。特殊情況下,與中心線的夾角不應小于60°(或大于120°),其條紋應與道路中心線平行,人行橫道線的最小寬度為300cm,可根據行人的車流量逐步加寬100cm。人行橫道線寬度為40cm或45cm,間隔一般為60cm,可按人行道 width調整,但最大寬度不得超過80cm,人行橫道的間距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但路段上的人行橫道間距一般應大于150m。2.《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JTGD82-2009內容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