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得低于總體規(guī)劃區(qū)的最低工資標準,律師解答-0工資以實際支付為準計算工資,包括提成、獎金、津貼、補貼,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2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應簽訂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工資。
律師解答-0 工資以實際支付為準計算工資,包括提成、獎金、津貼、補貼。且不得低于總體規(guī)劃區(qū)的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2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應簽訂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工資。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123,456,789-1/。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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