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記》中,“尋向所志”的前面一句是——“太守即遣人隨其往”,,“尋向所志,遂迷,不復得路”中的“得”的意思是:找到,,“尋向所志”的“志”:動詞,解釋為“記”或“做標記”,“尋向所志,遂迷,不復得路”中的“得”是什么意思,停數日,辭去“尋向所志”志的解釋是。
“尋向所志”的“志”:動詞,解釋為“記”或“做標記”。(其實跟前面“處處志之”的“志”字并無不同)。只因為“所志”的“志”前面加了個“所”字,合起來才成了名詞性的“所字結構”,即:所 動=名。許多人誤把“所志”的“志”當作名詞,是沒有弄清“所字結構”之故。又如,《桃花源記》里還有“此人一一為具言所聞”,成語有“隨心所欲”、“千夫所指”、“所作所為”等,其中“所”后面的字均系動詞,它們與“所”一起才構成了名詞性的“所字結構”。有些“權威專家”不細加考據,妄加斷論,實為誤人子弟
《桃花源記》中,“尋向所志”的前面一句是——“太守即遣人隨其往”。附原文:桃花源記作者:陶淵明晉太元中,武陵人捕魚為業。緣溪行,忘路之遠近。忽逢桃花林,夾岸數百步,中無雜樹,芳草鮮美,落英繽紛,漁人甚異之。復前行,欲窮其林。林盡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從口入。初極狹,才通人。復行數十步,豁然開朗。土地平曠,屋舍儼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阡陌交通,雞犬相聞。其中往來種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黃發垂髫,并怡然自樂。見漁人,乃大驚,問所從來。具答之。便要還家,設酒殺雞作食。村中聞有此人,咸來問訊。自云先世避秦時亂,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不復出焉,遂與外人間隔。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此人一一為具言所聞,皆嘆惋。余人各復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數日,辭去
3、“尋向所志,遂迷,不復得路”中的“得”是什么意思?“尋向所志,遂迷,不復得路”中的“得”的意思是:找到。這句話出自陶淵明的《桃花源記》,原文講述的是:借武陵漁人行蹤這一線索,把現實和理想境界聯系起來,通過對桃花源的安寧和樂、自由平等生活的描繪,表現了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和對當時的現實生活不滿,部分注釋:為業:把……作為職業,以……為生。為:作為,緣:沿,沿著。遠近:偏義副詞,這里指遠,鮮美:鮮艷美麗。落英:落花,一說,初開的花。繽紛:繁多而錯雜的樣子,林盡水源:林盡于水源,意思是桃林在溪水發源的地方就到頭了。豁然開朗:形容由狹窄幽暗突然變得開闊明亮的樣子,然,……的樣子。豁然:形容開闊的樣子;開朗:開闊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