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新政政策下的個人所得稅應計算如下: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5000元-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特別是個人所得稅個稅起征點的提高,費用扣除統一執行5000元/月,對個人利益影響深遠,2018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密集出臺降低增值稅稅率、部分行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提高技術開發費扣除比例、固定資產購置費稅前一次性扣除等稅收政策。
法律解析:新政政策下的個人所得稅應計算如下: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5000元-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注:新個稅法將于2019年1月1日實施,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一)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2、2018年個人所得稅 新政?2018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密集出臺降低增值稅稅率、部分行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提高技術開發費扣除比例、固定資產購置費稅前一次性扣除等稅收政策。特別是個人所得稅個稅起征點的提高,費用扣除統一執行5000元/月,對個人利益影響深遠,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報酬收入;版稅收入;營業收入;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所得;意外收入。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的納稅年度,應當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