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的規定情形。
第五十四條 招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評標活動依法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或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
評標委員會成員在行使職權時,遇有干預或說情事項,應作記錄,以備查考。
第五十五條 省人民*府建立全省統一的《四川省評標專家庫》,授權省發展計劃部門組織實施。
各地、各部門不再建立本地區、本系統的評標專家庫。
評標專家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
(二)具有優秀的學術素質并在其專業上有專家的聲譽;
(三)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并具有與招標項目類似的實踐經驗;
(四)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評標專家的確定采取隨機抽取和直接確定兩種方式。
一般項目可以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對于技術特別復雜、專業性要求特別高或者國家有特別要求的特殊招標項目,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的專家難以勝任的,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第五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不一致或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澄清、說明或補正應以書面方式進行并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在對投標進行審查的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有權改正任何明顯的文字和數字計算上的錯誤。
投標文件基本上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但在個別地方存在漏項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術信息和數據等情況,并且補正這些遺漏或不完整不會對其他投標人造成不公平結果的,屬于細微偏差。
細微偏差不影響投標文件的效力,但投標人應在評標結束前予以補正。
評標委員會可以對某些細微偏差直接進行調整,經投標人確認后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可以否決全部投標:
(一)所有投標均為非實質性響應標;
(二)所有投標人不合格;
(三)明顯缺乏競爭;
(四)假冒或其他方式弄虛作假的及以行hui等手段謀取中標的;
(五)其他情況。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規定重新招標。
第五十八條 投標人的報價低于行業平均成本、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標底的,評標委員會應要求其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投標人能夠作出合理說明或者提供充分的證明材料的,應作為有效投標,否則視為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未能在實質上響應的,屬于重大偏差,應作廢標處理。
下列情況屬于重大偏差:
(一)沒有按照要求提供投標保證或者所提供的投標保證有瑕疵;
(二)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由投標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三)投標文件記載的完成招標項目的期限超過了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四)投標文件記載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五)投標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六)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質量保函;
(七)明顯不符合技術規格的要求;
(八)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第六十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系統地評審和比較。
招標文件中沒有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應當保密,并在評標時作為參考。
第六十一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采取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進行評審。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一般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
其他的招標項目,一般應采取綜合評估法進行評審。
根據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應推薦為中標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