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依法行使公權力的人員可以看到,公職人員不等同于公務員,公務員都是公職人員,但公職人員中絕大多數并非公務員。公辦中小學教師是國家公職人員,依據規范公職人員的相關法律規定,享有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你好,一般認為公辦學校的在編老師屬于公職人員,私立學校的老師不屬于公職人員。
1、一個鄉鎮有多少公職人員?
我在鄉鎮工作過11年,干過黨委委員和黨政辦主任,熟悉了解鄉鎮情況。鄉鎮公職人員分為公務員編和事業編兩種,鄉鎮公職人員與其戶籍人口和土地面積有關,大一點的鄉鎮公職人員數量大概130個,少一點的100個,這里不算公立醫院的在編醫生和公立學校的在編教師。另外,像經濟發達的長三角、珠三角的鄉鎮,其公職人員數量可能超過200個,
假設一個鄉鎮10萬戶籍人口,算是較大鄉鎮,下面我們以機構改革后的鄉鎮編制為例,說說該鄉鎮公職人員數量。一、“鄉鎮六大辦”公職人員大概53個該鄉鎮屬于大鎮,公務員編制相對較多,除去書記、鎮長、人大主席、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鎮長、人大副主席等15個鄉鎮領導,還有38個其他公務員,主要分布在鄉鎮六大辦公室:①黨政綜合辦公室;②基層黨建辦公室;③經濟發展辦公室;④社會事務辦公室;⑤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⑥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
這其中,黨政辦人員最多,大概有8個,1位主任,2位副主任,5個普通公務員。基層黨建辦公室人員也不少,與黨政辦差不多,二、“綜合執法大隊”公職人員大概20個改革后,鄉鎮成立了綜合執法大隊,執法領域包括環境、國土、交通、城鎮管理、農業、文化等領域,屬于副科級事業單位,人員大概有20人。三、“三個服務中心”公職人員大概40個機構改革后,鄉鎮成立了三大副科級事業單位,即:①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③政務(便民)服務中心,
人員編制大概有50名,其中: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15名,農業綜合服務中心15名,政務(便民)服務中心10名。四、“一個服務站”公職人員大概7個退役軍人服務站是鄉鎮新成立的正股級事業單位,人員數量大概7名,綜上,鄉鎮公職人員(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數量為:53 20 40 7=120名。
2、在國內教師算不算公職人員?
你好,一般認為公辦學校的在編老師屬于公職人員,私立學校的老師不屬于公職人員,首先,介紹一下公職人員的概念。根據法律規定,公職人員是指行使公權力的工作人員,具體包括以下幾類:1: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2: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非參公管理);3:國企管理人員;4:公辦的科教文衛體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社區)中從事管理的人員;6:其他依法行使公權力的人員可以看到,公職人員不等同于公務員,公務員都是公職人員,但公職人員中絕大多數并非公務員,
同時,公職人員也不等同于有編制的人員。例如,村書記、村主任屬于公職人員,但沒有行政編制或者事業編制;又比如,有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也不一定屬于公職人員,這一點我接下來著重介紹,先介紹一下公辦學校的在編老師。公辦學校屬于事業單位,在編老師使用事業編制,但是,使用事業編制的不一定屬于公職人員,根據《監察法》第15條、《監察法實施條例》第41條,公辦學校中從事組織、領導、管理、監督等工作的人員才是公職人員。
毫無疑問,公辦學校的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后勤主任等人員肯定屬于公職人員,但是,有一些在編老師雖然有事業編制,但只負責日常的教學工作,按照法律的規定,就不屬于公職人員。這一點,有2018年的中央文件《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進行佐證,文件第20條明確指出,要“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