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郭剛堂的親生兒子找到了,他是電影《失孤》主人公的原型人物,整整二十九年的尋找,在一次次滿懷希望的出發,又一次次失望抱憾而歸的尋子旅途中,尋找兒子的愿望成為他生命的唯一動力,和活下去的勇氣與理由。買孩子是踐踏別人的親情;人販子是兇手,但作為買主的養父母才是真正的原兇。
1、郭剛堂親生兒子該如何處理親情和恩情?這是另一個悲劇的開始嗎?
聽說郭剛堂的親生兒子找到了,他是電影《失孤》主人公的原型人物,整整二十九年的尋找,在一次次滿懷希望的出發,又一次次失望抱憾而歸的尋子旅途中,尋找兒子的愿望成為他生命的唯一動力,和活下去的勇氣與理由。終于在經歷二十多年的風雨兼程、經受二十多年顛沛流離,這是精神與肉體的雙重煎熬,馬上就要迎來父子相認這生命中的高光時刻,不由得為他欣喜而欣慰,他的執著終于感動上天,守得云開見月明,盼來這個親人相聚的時刻,喜從中而來,廣大人民群眾也為他高興和祝福,
但以后如何與兒子相處,兒子怎么面對現在的養父母,其實更是橫亙在他們之間無法躲避的問題。對于兒子來說“生不如養”雖然當時是被拐賣的,但是對于孩童來說小時候的記憶很容易被時間抹殺,誰養的自然就會被親情所牽絆,當然養父母也是付出了感情投入,二十多年不是白養的一定感情很深,所以即使認親也一定是血緣所系,給自己給親生父母一個交待,然后該怎么生活還是會按部就班,畢竟養父母收養行為雖令人不齒,因為又買才有賣,正因為有了他們這些人群需要,才滋生這個遭人唾棄的行為,但養育之恩還是要記住的,如果翻臉無情也是為世人所不齒。
只能說兒子可以和我們西安嘉嘉一樣,盡力補償和生父母缺失的親情時光,也要關注養父母的身心,畢竟這個事情爆出來,他們臉上以及心理上會有內疚,也會有焦慮,所以還是要正確面對,積極面對,讓事情順著大家希望的方向走,不要幾家歡喜幾家愁,公眾事件,又成為公眾人物,相信涉身其中的每一個人物都不會沖動,不會演變成悲劇的,畢竟已經成年人了,會思考人生遇到的問題。
2、郭剛堂與被拐的兒子,相距僅200公里,養父母應該被原諒嗎?
郭剛堂與被拐的兒子,相距僅200公里,養父母應該被原諒嗎?對這個問題來說,養父母肯定是有責任的,因為,明明知道孩子是拐來的,不僅不報案,反而隱藏著養大。更可能是,他們與人販子串通在一起,不然,為什么不報案呢?但是,考慮到兒子在養父母那里一點沒有吃虧,也沒有吃苦,養父母與奶奶們都對他特別好,有房有車,被當作寶貝,郭振堂看到這一切,盡管自己吃盡了苦頭,但看到兒子生活很幸福,所有的怨氣和怒氣,也就全部消了,就不可能追究養父母的責任了。
3、孫卓既然已經知道自己是被拐賣的,為什么還要選擇回養父母那里?
其實不難理解,看過對孫卓的采訪就知道了,他回答記者的提問曾說他在那里生活了14年,這14年對于他來說就是生命的全部,就是那里對他是特別有感情的地方,有養父母的疼愛,有兩個姐姐的關心,那里就是他的家,建立一份感情不是一朝一夕的,對于生母那邊我覺得還是慢慢來的好,感情需要慢慢建立,不能操之過急。相信孩子想明白了會做出最明智的選擇,
4、孩子被拐賣,誰是最大利益獲得者?買孩子的養父母有罪嗎?
孩子被拐賣,誰是最大利益獲得者?買孩子的養父母有最嗎?答:孩子被拐賣,人販子是最大利益獲得者。那些可恨的人販子,他們見錢眼開,喪失良知,他們有手有腳,做點什么不好,偏偏拐賣別人的孩子;拐賣一個孩子,就等于破壞一個幸福家庭。那些被人販子拐賣的孩子被賣到偏遠的地區去給別人當孩子,不管是男孩女孩,都會賣出去,他們從中獲得一筆巨款,
被拐賣孩子的父母忍受著失去孩子痛苦,為了找回自己的孩子,他們跑遍了大半中國,他們的家庭支離破碎,很多父母在一夜間就白了頭。題主問到買孩子的養父母有罪嗎?當然有罪,“沒有買賣兒童,就沒有拐賣兒童”,你買孩子,無形中就給了人販子拐賣兒童爭錢的機會,買孩子是踐踏別人的親情;人販子是兇手,但作為買主的養父母才是真正的原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