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已經完成到市縣級,而市縣畜牧獸醫屬于事業單位改革范疇,作為農業農村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縣級畜牧獸醫局的命運很明確,就兩個字。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以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的“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中,明確規定撤銷原畜牧獸醫局,將其承擔的動物診療機構許可、職業獸醫注冊備案、獸藥經營許可等行政職能劃入新組建的農業農村局。
1、市縣的畜牧局會怎么改革?
市縣畜牧獸醫局是2005年國家要求進行獸醫體制改革后設立的,國家和省級分別設立的獸醫局,農業部下屬的獸醫局的單位的性質是行政編制,而省級的單位性質有些是行政編制,有些是參公編制。而市縣級改革則是一種“換湯不換藥”式的改革,將以前的畜牧技術服務中心、畜牧獸醫站改成了畜牧獸醫局,僅僅是變了一下名字,其管理模式和管理權限都沒有改變,
由于市縣畜牧獸醫局的存在不符合現代化的農業管理模式,所以這次機構改革中其行政權力全部被剝離到農業農村局,僅留下了畜牧獸醫方面的技術服務功能,變成了一個單純的事業單位。市縣級畜牧獸醫局如何改革,可能各地區的情況都不相同,以我們甘肅為例來說,有些市依舊保留了畜牧獸醫局,比如說天水定西,他們將畜牧獸醫局升格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局,與農業農村局并列,
而他們下屬區縣的畜牧獸醫局,一般都改成了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中心或類似機構,變成了純事業單位。而另外一些市,他們是將畜牧獸醫局改成了畜牧獸醫服務中心,變成了純粹的事業單位,而下屬的區縣變成了純粹的畜牧獸醫站,像隴南市的畜牧獸醫局則是變成了畜牧獸醫站,這樣下屬的區縣也就只能變成了畜牧獸醫站。只是有個特例就是好多畜牧獸醫局以前是參公管理的,尤其是市級畜牧獸醫局大多數都是參公單位,個別縣級畜牧獸醫局也是屬于參公單位,按照改革前后不改變個人待遇的規定,他們依舊按照參公單位管理,只是將來參公單位如果取消的話,這部分的人的身份只能慢慢消化,
在各種行政職能上來說名義上行政職能都上交農業農村局,可是僅畜牧獸醫方面的行政職能就很多,像種畜禽管理、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動物檢疫等等有十六七項之多,而農業農村局一般行政編制也就十幾人或者二十多人,完全不能承擔,而且大多數都是技術職能,需要專業技術,因此一般來說還得農業農村局委托畜牧獸醫站的基層技術人員來操作,因此上也是屬于“換湯不換藥”,將來怎么樣,還得理順其關系。
2、事業單位改革,縣級畜牧獸醫局會怎么改?
由于黨政機構個數限制,縣區一級的畜牧獸醫局,一般設置為事業單位,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以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的“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中,明確規定撤銷原畜牧獸醫局,將其承擔的動物診療機構許可、職業獸醫注冊備案、獸藥經營許可等行政職能劃入新組建的農業農村局。也有為了工作考慮,保留畜牧獸醫局牌子,和新組建成立的農業農村局合署辦公,
因為掛牌機構不能實體化,因此即使是掛牌或者合署辦公,縣區一級的畜牧獸醫局機構,都算是撤銷了。同時,按照“行政執法機構改革方案”規定,隸屬于縣區畜牧獸醫局管理的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所,也就是動物衛生方面的檢疫執法機構,也隨同改革,職能和人員、編制整體歸并到新成立的農業農村執法大隊,統一執行農業農村領域內的行政執法職能,為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
縣區執法農業農村執法大隊實行“局隊合一”的模式設置,大隊長由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設置一至兩名專職副隊長,為副科級級別。原動物衛生執法人員中,具備執法資質的參公人員可整合到農業農村執法大隊工作,工人和其他人員分流到事業單位,畜牧獸醫局撤銷后,其承擔的公益服務職能保留,成立畜牧服務中心,依然為正科級事業單位,隸屬農業農村局管理,繼續承擔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服務等公益服務職能。
原參公人員部分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整合到農業農村局機關任職,過渡為公務員,置換為行政編制,由于縣區行政編制太少,各黨政機關都有著嚴重的超編問題,因此轉到機關的人員非常少,基本上都是領導干部。大部分參公人員和未登記參公的干部,以及工勤人員,都將保留在畜牧服務中心,隨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統一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