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PRC)行政許可法第二條\n本法中的用語行政許可是根據管轄范圍,行政機關分為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行政機關;局部行政機關可以分為幾個層次,從管理過程來看,政府管理的不同類型的公共事務具有相似的管理職能,如決策職能、執(zhí)行職能、控制職能、輔助職能等,政府職能又稱行政職能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zhí)行機關,在依法管理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時,應當承擔的責任和職能。
法律分析:1。從政府所扮演角色的屬性來看,它具有防御、支持、管理和服務的功能。也有學者從其結構的角度將政府職能分為政治統(tǒng)治、社會管理、社會服務和社會平衡四個部分。\n2。從管理過程來看,政府管理的不同類型的公共事務具有相似的管理職能,如決策職能、執(zhí)行職能、控制職能、輔助職能等。\ n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PRC) 行政許可法第二條\ n本法中的用語行政許可是
根據管轄范圍,行政機關分為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行政機關;局部行政機關可以分為幾個層次。中國自上而下分為國務院、省、市、縣、鎮(zhèn)五級政府,各級政府也設立了各種職能機構。中央政府行政機關,即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統(tǒng)一領導全國各級機關的工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和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國務院的決策機構是國務院會議,分為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總理辦公會議。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必須經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討論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是最高國家機關。
3、我國政府的五大基本 職能政府五大基本職能是:保障人民民主和保持國家長治久安,組織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組織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加強社會建設,推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政府職能又稱行政 職能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zhí)行機關,在依法管理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時,應當承擔的責任和職能,體現了公眾行政活動的基本內容和方向,反映了公眾行政的本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