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志愿工作發展局對“義工”(簡稱“志愿者”)的定義是:提供服務,為社會的改善貢獻個人時間和精神,而沒有任何物質報酬的人,在香港,志愿者被稱為“義工”,志愿者行動被稱為義務工作,我們所做的義工應該是一份尋找人生價值的工作,義工不僅是義務勞動,也是有意義的勞動。
義工是指任何人自愿付出自己的時間和精力,為改善社會服務、促進社會進步而提供的服務,沒有任何物質報酬。
志愿無償公益工作。義工是指在道德、信仰、良心、同情心和責任感的基礎上,不考慮物質報酬,提供服務,為社會的改善貢獻個人的時間和精力以及技術專長的人和團體。主要服務于一些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如養老院、老人、殘疾人、社會救助等。義工不僅是義務勞動,也是有意義的勞動。因為做義工不僅讓你發現自己做的事情對別人有益,對自己也有價值。我們所做的義工應該是一份尋找人生價值的工作。義工指任何人自愿付出時間和精力,為改善社會服務、促進社會進步而提供的服務,沒有任何物質報酬。
3、什么叫做 義工志愿者”(英文志愿者)是一個沒有國界的名字。在西方發達國家,它是指不為私利所驅使,不為法律所迫,基于某種道德、信仰、良心、同情心和責任感而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為改善社會而提供服務并貢獻自己的時間、才能和精神的人或人群,在香港,志愿者被稱為“義工”,志愿者行動被稱為義務工作。香港志愿工作發展局對“義工”(簡稱“志愿者”)的定義是:提供服務,為社會的改善貢獻個人時間和精神,而沒有任何物質報酬的人,同時,志愿工作被定義為:“它是指任何人自愿付出自己的時間和精神來改善社會,而沒有任何物質報酬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