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事故按以下方法進行索賠:與雇主協商;協商不成,向工傷申請確認,治療后傷情相對穩定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索賠工傷治療;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工傷-1/流程: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或工會組織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確認申請工傷;工傷職工治療后傷情相對穩定后,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攜帶工傷申請確認決定、勞動能力鑒定等材料工傷保險待遇。
發生工傷-1/流程: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或工會組織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確認申請工傷;工傷職工治療后傷情相對穩定后,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攜帶工傷申請確認決定、勞動能力鑒定等材料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鑒定申請。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如何進行 工傷事故 索賠發生工傷事故按以下方法進行索賠:與雇主協商;協商不成,向工傷申請確認,治療后傷情相對穩定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索賠工傷治療;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