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規定》第一條為規范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提高人民警察駕馭和使用槍支的能力,保障槍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1管理法,非法占有槍支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法的規定,挪用、藏匿槍支彈藥并拒不交出的行為。
實施槍支 control的好處是:控制槍支的流量,大大減少因槍支引發的交火事件的發生和對公民生命財產的傷害,給我們帶來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來世環境,為經濟持續良性發展提供保障。實現槍支 control的弊端還沒有想到。槍支的規定并不是中國獨有的政策,而是大多數國家都采用的政策。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槍支你可以保護自己,但同時也傷害了自己。如果中國槍支放開管制,警察就得換成軍隊,強拆房屋的場面就成了戰場。兵工廠靠軍火賺錢,火葬場靠死人賺錢,貪官躲起來,黑社會打起來。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藏匿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非法占有槍支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法的規定,挪用、藏匿槍支彈藥并拒不交出的行為?!缎谭ā返谝话俣藯l,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隱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將槍支非法出租、出借給依法分配的人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占有槍支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PRC)-0的規定,挪用、藏匿槍支彈藥并拒不交出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的管理規定,非法持有、藏匿槍支及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規定法律解析:《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規定》如下:根據《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本規定所稱公務用槍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公務用槍配備辦法》配備的各種槍支。第三條,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的管理應當遵循工作需要、規范管理、保障使用和安全的原則。法律依據:《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規定》第一條為規范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提高人民警察駕馭和使用槍支的能力,保障槍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1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