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因為租客的這種不守規則的行為,會給房東造成心理上很多負面影響,導致房東想賣掉房子的想法,可以理解。押金不退,押金作為賠償,房東收回物業,問題中的租客拖欠租金,沒有說明達到多少天,如果押金不夠抵扣損失部分,房東可以申訴仲裁,追回損失,一般租客與房東之間的交租時間都有一個短暫的緩沖期。
1、因為租戶拖欠租金,房東想要賣房,租戶該怎么辦?
租賃合同上有條款規定,租客達到多少天之內持續不交租金,找這樣或那樣的理由故意拖欠,就視為違約。合約因違約而告終止,押金不退,押金作為賠償,房東收回物業。如果押金不夠抵扣損失部分,房東可以申訴仲裁,追回損失,問題中的租客拖欠租金,沒有說明達到多少天。一般租客與房東之間的交租時間都有一個短暫的緩沖期,比如3天至5天時間。
因為有的時候租客或許會因為出差、薪水的發放時間、出外旅游等等情況,會遲交租金幾天,這些都不算拖欠或者違約行為,當然,租客長期推遲交租金,是一種不好行為。也是因為租客的這種不守規則的行為,會給房東造成心理上很多負面影響,導致房東想賣掉房子的想法,可以理解,那在租的租客應該怎么辦呢?這種情況,現有租客有優先購買權。
首先,租客沒有構成惡意違約行為,造成雙方沒有任何協商的余地,更沒有解除現有的租約合同,雙方仍然在履行合約。因此,即使房東想賣掉出租房,首先要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租客,允許租客在合同期內任意時間搬離都不算違約行為,并退回以合同為準收取的押金數額,租客親筆簽名確認為準,和諧社會,租客與房東之間,一切應以相互尊重理解為主,發生糾紛應以協商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