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制定《法經》,是為確保政策法令的貫徹和思想的統一,貫穿了早期法家的主張,“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的法制原則;具體了任意殺人是犯法的,要治罪處刑,限制了奴隸主貴族隨意殺害奴隸的暴行;體現了“重刑輕罪”的精神,呈現了“重典治民”的觀點,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以至于商鞅、韓非子繼承了他的衣缽,進一步發展成“刑以止刑”的理論法家創始人是誰,法家創始人韓非子還是李悝,,法家創始人是李悝。
法家始祖:管仲、士匄、趙鞅、荀寅、李悝代表人物:李悝、商鞅、申不害、韓非、李斯法家先驅:管仲、士匄集大成者:韓非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時期的理官,成熟在戰國時期。春秋、戰國亦稱之為刑名之學,經過管仲、士匄、子產、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樂毅、劇辛等人予以大力發展,遂成為一個學派。戰國末韓非對他們的學說加以總結、綜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組織、管理的社會科學,涉及社會改革、法學、經濟學、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及運籌學等
法家創始人是李悝。李悝,魏國安邑人。中國戰國時期的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曾任魏文侯相,主持變法。經濟上推行“盡地力”和“善平糴”的政策,鼓勵農民精耕細作,增強產量。國家在豐年以平價購買余糧,荒年以平價售出,以平糧價;主張同時播種多種糧食作物,以防災荒。政治上實行法治,廢除維護貴族特權的世卿世祿制度,獎勵有功國家的人,使魏國成為戰國初期強國。代表作他匯集當時各國法律編成《法經》,是我國古代第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典。李悝制定《法經》,是為確保政策法令的貫徹和思想的統一,貫穿了早期法家的主張,“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的法制原則;具體了任意殺人是犯法的,要治罪處刑,限制了奴隸主貴族隨意殺害奴隸的暴行;體現了“重刑輕罪”的精神,呈現了“重典治民”的觀點。以至于商鞅、韓非子繼承了他的衣缽,進一步發展成“刑以止刑”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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