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媒體爆料有風險,但風險并不大。網民的爆料,一般只給媒體提供采訪的線索,注意只是線索而已,而現場采訪和調查工作,都是由媒體記者獨立完成的,所要爆料的事要符合媒體的定位和行業要求,譬如一些媒體是專注于某個行業,有一定的報道范圍,“不對口”的爆料這類媒體是不接的。
1、怎么給當地媒體投稿身邊發生的新聞事件?
及時抓住剛剛發生的新聞事件是每個媒體社會機動部的命脈,無耐分身乏術。培養和開發一部分有新聞意識的讀者或者聽眾是能及時準確掌握新聞事件脈搏的有效收集途徑,媒體會在刊登新聞事件或者播放新聞事件頁面明顯位置會有新聞熱線聯系方式,也會標注新聞線索或者投稿被采用后的獎勵機制。當然也會有一些監督電話(這個也是可以直接聯系到相關人員的方式),
媒體也會有一些專門辟出為讀者生活服務的專欄,可以收集讀者投稿刊出或者播放。一般的生活服務類專欄有具體負責欄目的編輯(相關專欄或者版面的右上角或左下角會有本版面或者專欄的編輯投稿方式,基本上都是郵箱地址,投稿時連同自己的聯系方式發到指定郵箱,編輯會在收到郵件后回復或者電話溝通,)對于身邊發生的新聞事件個人建議你先找到當地媒體的新聞熱線或者總機,可以找到具體負責人溝通后再根據要求投稿。
根據新聞的性質屬性及新聞點等一系列問題,負責人會及時回復的,對于新聞事件投稿的采用及刪改或棄用,有新聞相關法律法規的審核。有各環節負責人的簽字,最后有總編的簽字,都是本著對新聞負責、對讀者負責的態度刊發,媒體是非常歡迎廣大讀者溝通交流的,可以積極參加當地媒體的讀者交流活動??梢哉J識到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相互分享共同進步,
2、爆料給媒體有哪些風險?如何避免?提交完整真實的證據就可以嗎?請媒體人指教?
給媒體爆料有風險,但風險并不大。為什么說風險不大呢?如果是你本人直接寫出來的,拍出來的,并且在媒體上以爆料人個人的名義發表的,風險當然是很大的,因為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承受不了利益相關方的打壓。一般來說,網民的爆料不采取這種方式,網民的爆料,一般只給媒體提供采訪的線索,注意只是線索而已,而現場采訪和調查工作,都是由媒體記者獨立完成的。
3、請問打官司不請律師把真實證據爆料給媒體是否更有效?
謝謝邀請信任,時至午夜,又恰逢我身體欠佳,就籠統作答,不作進一步分析。請律師並不是打官司的必備條件,當事人可以根據案件的重要程度和自身的經濟狀況,決定是否需要請律師。既然決定打官司,就要按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辦事,原告在起訴的同時,向法院復印有關證據,以支持自己的訴訟理由。當然,擔心證據泄密,重要的核心證據可不先行向法院提供,而是庭審時突然拿出,讓對方措手不及,
法院是說是斷非的地方。案件還未到法院受理,或者法院受理后尚未判決,當事人這時把重要的證據公諸媒體,企圖用與論向法院施壓,這種做法並不妥當,有時,也許會適得其反,與論監督當然需要,但並不是案件正在辦理中,法律規定的程序尚在運行中。法院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審判組織,除了法院,任何單位個人都不能行使國家審判權,
4、我想提供新聞線索,我怎么聯系媒體記者?
你有新聞線索要聯系媒體記者,首先說明你對媒體有信任感,也有一定的新聞意識。以我之見,你要根據自己所掌握的新聞線索的內容找準媒體,現在官媒,自媒,記者,自媒體從業者等等,都喜歡有價值的新聞線索,找對了,你的新聞線索不但會被采納,而且會產生好的社會效果。但找錯了,被人利用了,不僅會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也會對你自己產生不利,
你想提供新聞線索,一定要根據線索的內容決定找什么樣的媒體,什么樣的記者。特別是曝光類,舉報類的新聞線索,一定要找官方媒體,同時要了解記者的真實身份,不要找了假記者;提供線索的方法也要注意一定的保密性,切記,你的新聞線索或反映的內容一定要真實可靠,才有價值去找好的媒體人,具體的聯系方法,網絡上都可以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