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單位都破產了,是我們職工自己掏的錢,雖然是事實,但是法律只認可企業繳費。所以,職工還是應當早點維權,這樣損失還少些,拖延維權至少有職工默認的嫌疑。如果我們距離退休時間還比較早,肯定能夠繳費15年的話,一般也就沒有必要想法設法補交養老保險了,養老金的計算是按照累積繳費年限計算的,單純差兩年也沒什么。
2、前幾年在深圳買了社保,現在在東莞又買社保了,中間斷了兩年,需要轉到一起嗎?不轉會有什么影響?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樓主你好,如果你從原單位離職以后是需要及時的將你的這個社保轉移出來,如果不及時的轉移造成的話是有一定后果風險的。它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如果原單位不存在了,你在想轉移這個社保就比較困難,所以說在離職以后及時的轉移,對自己的利益是有一定保障的,所以說,你需要將你在前一個單位的這個社保轉移到后一個單位進行合并累積繳費就可以了,因為我們國家計算養老金的時候,也是計算你的累積繳費年限,即使你中間斷交了兩年,那么你也可以選擇補交或者不補繳。
3、之前在深圳交了5年社保,中途停繳了12年,現在應該怎么續繳?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樓主你好,如果你之前在深圳參保了五年的社保,那么完全可以將深圳參保的五年社保轉移到你現在的居住地,繼續參保就可以。中途斷交了12年,當然這個12年是可以進行補交的,但是補交的過程中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滯納金的,所以說它的費用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再補交不再補交的話,那么你就繼續交費就可以了,當然你之前交的這五年的費用是可以給你累積計算的,只不過中間中斷的這12年的時間,因為你沒有交費,所以不能累積計算你的年限!我個人認為如果你距離退休的年齡很快的話,那么你一定要補交這些費用了,因為只有補交完成這些年限的費用,你才能正常的去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如果你距離法定退休年齡還很早的話,那么實際上不補交也是可以的,你只需要做的就是把你這之前五年交的社保轉移到現在的居住地,然后繼續參保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