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中,雖然這個定期投放喂養流浪狗的人并不是流浪狗的管理者,但是我們可以將其視作這個流浪狗的飼養人。武漢的這名流浪狗,被弓箭射穿,痛苦不堪,射穿它身體的人,實在是太殘忍了,還好后來有志愿者及時趕到,救助了狗狗,要說武漢目前的流浪狗救助協會,有哪些,應該有武漢市小動物協會吧,相信民間也成立了很多救助站,可以去微博等社交網絡上搜索本地的流浪動物救助站。
1、太殘忍!武漢一流浪狗被弓箭射穿痛苦不堪,幸好志愿者及時趕到救助了它。武漢目前的流浪狗救助機構有哪些?
武漢的這名流浪狗,被弓箭射穿,痛苦不堪,射穿它身體的人,實在是太殘忍了,還好后來有志愿者及時趕到,救助了狗狗,要說武漢目前的流浪狗救助協會,有哪些,應該有武漢市小動物協會吧,相信民間也成立了很多救助站,可以去微博等社交網絡上搜索本地的流浪動物救助站,從圖片上,看上去就很痛,真的非常殘忍,一只弓箭射穿了狗的身體,可是這只狗狗,卻依然堅強的往前走。
這是發生在華中科技大學附近的事情,地上血跡斑斑的,狗狗因為疼痛,就把箭頭咬斷了,之后志愿者趕到,把狗狗送到了寵物醫院,經過手術,狗狗的身體上的弓箭已經取出來了,而且它也逐步的恢復正常,可以正常地進食。要說現在虐狗的人,實在是太可怕了,曾經也看到過一起事件,有人把出生沒多久的小狗,裝在麻袋里,然后用彈弓去打他們,聽他們叫的聲音獲得快感,這種人簡直就是太過分了,雖然說狗狗只是自然中的一種生物,但是它也是一條生命,這樣隨意踐踏其他的生命,真的好嗎,
2、流浪狗撞傷老人賠四萬,投放喂養流浪狗有責任大家怎么看?
這個事件本身也好最終判決也好其實都很有爭議,我認為判喂養流浪狗的人有責任并承擔一定賠償是完全正確的,他也確實應該為此承擔責任。但是賠償金額如此之高,卻完全初出乎了我的意料,個人認為這起事件中具體責任該如何認定還是值得商榷的,法院的判罰似乎也略顯草率。下面我來具體闡述下我的觀點:首先,我來談談為什么喂養者需要承擔一定責任,根據《民法典》第1245條規定:飼養的動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