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定向選調和“優培計劃”招聘的范圍有哪些?
面向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在京一流學科建 設高校的建設學科應屆畢業生,以及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1年 7 月 31 日期間取得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國(境)外院校(以2020 年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為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人員。
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應屆畢業生,非全日制畢業生,獨立學院畢業生,畢業后申請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各類成人教育、遠程教育畢業生,專升本畢業生不在選調范圍內。
3、本次選調職位有哪些要求?
本次選調職位為北京市市級、區級機關職位和中心城 區、城市副中心街道鄉鎮職位。具體要求可查詢《北京市 2021 年度定向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簡章》(以下簡稱《選調簡章》)。
4、本次“優培計劃”招聘職位有哪些要求?
本次?優培計劃?招聘職位為北京市市屬企事業單位職位。具體要求可查詢《北京市 2021 年度?優秀管理人才培養計劃?招聘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5、本次選調和“優培計劃”招聘包括哪些程序步驟?
本次定向選調嚴格按照公務員考錄有關規定開展,?優培計劃?招聘工作結合企事業單位招聘要求參照執行。定向選調和?優培計劃?招聘采取統一筆試,分類面試方式開展,主要工作程序包括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組織推薦、筆試、資格復審、調劑、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步驟。
二、關于報考條件
1、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年齡如何計算?
截至 2020 年 10 月,本科生一般不超過 24 周歲(1995 年1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 27 周歲(1992 年 1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 30 周歲(1989 年 1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對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畢業生,報考年齡可適當放寬 2 歲。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應具備條件有哪些?
公務員法第 13 條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年滿十八周歲;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3、預備黨員可否報名?
答:可以。
4、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學生獎學金如何把握?
答:以上榮譽或獎勵均為最高學歷期間獲得。
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包括:校級(含)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研究生等。除?三好學生?獎勵外的其他獎勵,需報考人員所在學校在推薦表予以說明,內容為?未設臵‘三好
學生’獎勵,該項獎勵視同為我校‘三好學生’獎勵?。
校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包括:校級(含)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優秀黨支部書記、優秀團干部等。
校級?一等以上學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一等獎學金等。校級一等學生獎學金一般指一等綜合獎學金。如報考人員所在學校只設單項獎學金,獲得學習類單項獎學金且該項獲獎比例不高于校級一等獎學金的人 員可報考;獲得學校認定視同?一等學生獎學金?的其他獎學金的人員可報考。除?一等學生獎學金?外的其他獎學金,需報考人員所在學校在推薦表予以說明(留學人員僅需自己填寫),內容為?未設臵‘一等學生獎學金’,該項獎學金視同為我校‘一等學生獎學金’?。
以上所獲榮譽或獎勵均應填寫在推薦表和報名系統的相關信息欄,標注榮譽或獎勵名稱、授予或表彰機構名稱、授予或表彰時間。
5、哪些人員不能參加本次選調和“優培計劃”招聘?
因違法違紀受過處分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 5 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定向選調和?優培計劃?招聘單位人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所列情形的職位。在錄用或聘用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上述不得報考情形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