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后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戶口沒有在一起算第二套住房;
7、婚后雙方共同貸款購買住房,離異后一方申請貸款購房,算第二套住房。
(三)上海第二套改善住房認定標準
家庭人均面積低于33.4平方米,購買第二套住房算改善型住房,不算第二套住房, 1、貸款買過一套,在房屋登錄系統中能夠查詢到房產,再次購買算第二套;
2、貸款買過一套,賣掉后,房屋登記不能查詢到房產,但在銀行征信系統中可查詢到貸款記錄,再次貸款買房,算二套;
3、全款買過一套住房,賣掉后,房屋登記查不到,再貸款買房不算第二套住房;
4、全款買過一套住房,房屋登記系統能夠查詢到,貸款買房算第二套;|l
5、購買人不具備房屋登記查詢條件的,銀行調查核實后購買人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購買住房算第二套。
(二)上海銀行二套房認定標準
1、父母名下有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算第二套房。
2、未成年時名下以后房產,成年后再次購買住房算第二套住房;
3、個人名下已有全款購買住房,再次貸款購買住房算第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后再次貸款購房算第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算第二套住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后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戶口沒有在一起算第二套住房
7、婚后雙方共同貸款購買住房,離異后一方申請貸款購房,算第二套住房
(三)上海第二套改善住房認證
家庭人均面積低于33.4平方米,購買第二套住房算改善型住房,不算第二套住房,反之人均面積高于33.4平方米,再次購買住房算第二套住房反之人均面積高于33.4平方米,再次購買住房算第二套住房
4. 2021年上海最新住宅限購規定
2021年上海成年子女購房新政策
一、單獨名下有房,不可購買住房。
二、單獨名下無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 可買一套住房
三、單獨名下無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有超過3套,不可購買住房。
一、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戶籍
a、夫妻雙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二套住房。
b、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無房,可新購一套住房。
c、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1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d、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e、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限購。
5. 2021年上海買房限購
一、單獨名下有房,限購。
二、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三、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過3套(含3套),限購。
6. 2021年上海最新住宅限購標準
上海普通住宅標準2021
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內環線以內的低于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于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于230萬元/套。
2021年上海購房資格
1、滬籍單身人士
(1)單獨名下有房,限購。
(2)單獨名下無房,且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1套住房。
(3)單獨名下無房,但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共有超過3套(含3套),限購。
2、滬籍已婚人士
1)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戶籍
(1)夫妻雙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2套住房。
(2)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無房,可新購1套住房。
(3)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1套,可新購1套住房。
(4)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2套,可新購1套住房。
(5)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3套,限購。
(6)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限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