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nèi)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668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題目:先在一張紙中間寫上“借條”或“借款合同”字樣,正文:借條的正文應寫明借款的主要內(nèi)容,如借款原因、借款金額、借款時間、借款利息等。
法律分析:包括貸款人、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用途、貸款時間、貸款利息等。題目:先在一張紙中間寫上“借條”或“借款合同”字樣。說明借款人和貸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正文:借條的正文應寫明借款的主要內(nèi)容,如借款原因、借款金額、借款時間、借款利息等。付款:在右下角簽署借款人和貸款人的姓名和日期。如果有擔保人,也需要擔保人簽字蓋章。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668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
收據(jù)應注明借款人和貸款人的名稱、地址等信息;貸款的目的;貸款的金額和幣種;貸款利息;還款時間、地點和方式;以及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三條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nèi)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2)題材;(3)數(shù)量;(4)質(zhì)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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