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反映出的是,各地普遍存在的所謂“收費停車場”亂象以及如何治理的問題。這種雨后春筍般涌現出的停車場,是由誰審批,通過地方性立法,明確規范停車場建設,懲治違規亂收停車費等行為,一、加強審批監管,明確規定所有收費停車場均需辦理備案手續,即由城管部門為主,對違規建設的停車場,進行直接行政處罰。
1、鄭州市違法停車被拖走,該怎么處理?
感謝邀請,我在鄭州真的就碰見過拖車的,不過不是汽車,而是電動車,拖走后在地面上寫的有單位和電話,那就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等信息去交警隊處理了。在鄭州不要違法停車大約從今年的7月份開始,鄭州就開始一邊增加車位,一邊開設違法停車告知單,現在經常可以看見騎著電動車的交警在路上轉悠,一般是兩個人一組,雖然違法停車告知單不扣分,但一次200塊錢也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的,所以在白天一定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心想在樓下停個車上去辦個事就下來,一不小心就是200塊沒有了。
拖車要去交警隊處理記得8月份我在鄭州街頭就看到過一個電車被拖走后寫上的字,上面有電話還有單位,非常清晰,一般情況下,停車的地方只要不是太礙事,會貼上一個違法停車告知單,被拖走就說明停的太不是地方了,第一反應就是趕緊去交警隊看看自己的車是不是出現了什么問題,然后就按照流程接受處理吧。總之,鄭州的中心城區確實停車位很少,因此白天出門如果實在找不到停車位就只能選擇公共交通了,晚上走在鄭州的隴海路、鄭汴路、東明路等地方,很多車都是在路邊“扔”著,
2、鄭州:嵩山路亂停放一律拖走,農業路集中整治交通亂象,你怎么看?
鄭州是全國無愧的,出門各種花錢,經常找不到路牌,只能靠手機地圖。騎個電動車,沒有可以走的非機動車道,基本停個電動車都收費,就連地鐵口公認的免費處,也有人收費,開車找不到停車的地方。好不容易找個面館,隨便吃個面都十幾塊,租個房子,遍地的黑中介布滿坑等你跳,市場上的招聘基本上都是皮包公司和工廠,各種坑蒙拐騙,房地產銷售,醫藥銷售,農藥銷售,各種服務員,,,還有各種工廠。
3、違規收取停車費最高罰5萬,鄭州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你怎么看?
這則新聞反映出的是,各地普遍存在的所謂“收費停車場”亂象以及如何治理的問題,隨著國內私家車保有量的逐年大幅度提升,如何解決停車難,是各大城市都面臨的難點。隨之而出的問題是:在許多城市,隨便一個路段,隨便一塊場地,不管這條道路和場地的歸屬權歸誰,只要隨便掛上個牌子“停車收費”,便可堂而皇之的向在此處停車的車主任意收費,
那么這種雨后春筍般涌現出的停車場,是由誰審批?收費依據何在?純屬稀里糊涂。由此造成的各類投訴大幅激增!鄭州市此項新規的亮點在于:通過地方性立法,明確規范停車場建設,懲治違規亂收停車費等行為,一、加強審批監管,明確規定所有收費停車場均需辦理備案手續。就是說,不是任何人或任何單位,你隨意加個道閘桿就可以對來此停放的車輛進行收費,
尤其是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你區內的停車位置應該向社會開放。當然,如果要實施收費管理也可以,但必須要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進行公示,并辦理備案,二、明確了權屬行政部門,加大了打擊力度。即由城管部門為主,對違規建設的停車場,進行直接行政處罰,以往做法的弊端在于,各行政部門職責不清,各管一攤,即便收到相關投訴,也容易造成互相扯皮與推諉,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4、路邊違停、僵尸車占道,鄭州五大停車亂象,你咋看,你怎么看?
有需求就要想辦法治理,堵不如梳,這個道理我想不用我們說管理者應該都很清楚,誰也不愿亂停亂放,影響的是大家的時間,就算有也是個別而不是全部。所以真正該反思的是政府的職能管理部門,既然已經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說明問題已經得到相應的關注,所以希望相對應的職能部門出來好好的管理管理,做好自己該做的事,而不是去埋怨廣大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