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氣溫下降,室內溫度16度。千萬不要違法不出收據(含電子版)、不給合同(含電子版)的收費,以及強行備注“霸王條款”,供熱公司終于盼來了良機,派人來正式測溫度,這么多年的學我白上了,難道不是下午兩點左右全天溫度最高嗎,月8號,距離我最開始聯系供熱公司已經過去近十天,室外溫度也由原來的最低零下18度升高至最低零下8度。
1、供熱不達標,來測溫度時都在天暖的中午,怎么辦?
優學YOU佳10小時前進入冬季以來,我家供暖開始幾天還可以19度。11月末氣溫下降,室內溫度16度,交著取暖費,穿著大棉襖。11月30號聯系琿春供熱公司,說當天派人來看,結果說有事,第二天來,第二天等了一天,沒見到人,也沒有任何音信,再過了好幾天還是沒有信。再次聯系了供熱公司的客服和所長,當天派人來看,說別人家報停了,可這和我有什么關系?難道報停的費用給我了?一同還來了個測溫度的,
那可是中午的1點40分,全天最熱的時候。就這樣才18度多點不到19度,12月8號,距離我最開始聯系供熱公司已經過去近十天,室外溫度也由原來的最低零下18度升高至最低零下8度。供熱公司終于盼來了良機,派人來正式測溫度,所長通知我下午3點來,居然告訴我,為了我好,說是早晨太陽升起來了溫度高,3點了太陽就落山了。
我沒有聽錯吧?這么多年的學我白上了,難道不是下午兩點左右全天溫度最高嗎?難道我讀了假書?我要求早上來,所長居然告訴我,你說幾點就幾點呀,我們測溫是有規定的,就是這個點,在我一再要求下,才說也可以早上。第二天早上來了,我也很無奈了,當天室外最低溫度零下4度,早上8點來人時外面溫暖如春,最低零上了,測溫度顯示18.3度。
2、供暖期間需達到的室內最低溫度是多少?如果不達標該怎么辦?
一、收費不?收費即商品,政府的18℃只是指導,正常是20-26℃之間為取暖標準(人體舒適度)。夠18℃無權要求加溫是違背“合同”,二、漲價不?煤漲價氣漲價水漲價,取暖費也漲,煤等降價了,取暖費用還在漲,服務就更應到位。這是企業誠信問題,而不是借“壟斷”發財,三、暖心工程否?熱力的存在,在我國,更在于體現為人民服務、體現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的溫暖,切莫讓民心變冷。
如果真是“為人民服務”“提高2℃”時虧損了,想必政府不會坐視,四、虧本不?熱力公司做為社會關注度極高的民生企業之一,每年資產收益貌似從不公布,無法證明“又虧損”了。某石油也說虧,好歹還有個“報表”呢,五、民法典從明年施行,建議企業與民眾多學一些法律知識,(648-656條)特別是648、649兩條。千萬不要違法不出收據(含電子版)、不給合同(含電子版)的收費,以及強行備注“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