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電梯廣告收益歸物業所有,這是不合理的。社區電梯廣告收益毫無疑問的歸電梯的共有人共有,社區里電梯的產權歸電所在樓宇全體業主共有,那么電梯里的廣告收益,當然歸電梯所在樓宇全體業主所有,廣告收益的使用由全體共有人決定,電梯廣告收益最好大部分存入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個人賬戶。
1、小區電梯廣告收益要怎么用?洛陽有了明確規定,8月1日起實施,你怎么看?
怎么看?看了又怎樣?再多的規定也是需要有人去執行的,而對于小區來說,不管是電梯廣告也好、其它廣告也好,還是小區里的其它公共收益也好,在現有的法規下,如果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再多的規定也是如同廢紙一張。中國不是缺少規定,而是缺少執行規定的人,相反,規定(包括很多法律法規)還太多了,這讓人必須要請專門的人去找這些規定(法律法規),甚至這些專門的人都不一定記得住,還要去翻書。
其實,小區的主體是業主,業主才是小區的主人,業主盡到了責任,自然就少了很多的問題。可是,這句話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就太艱難了,小區業主真正的從思想上、行動上、組織上都當上了小區的主人,對小區自行制定各種各樣的規定并且組織大家有效執行,那還需要別人來制定什么規定嗎?一個由私有產權者組成的小區,產權者都沒有能力、或者不愿意、或者沒有想到要制定這個小區的各種規定,而把規定的制度權假手他人,仔細想想,那不是一件挺悲哀的事嗎?為什么機關、學校、醫院、商場等處的電梯不需要別人來制定廣告的規定呢?為什么家庭電梯、個人獨門獨院的住家不需要別人來制定規定呢?為什么一到不同的人集中住在一起的小區,很多小區自己就制定不了規定呢?這不應該讓人深思嗎?。
2、小區電梯廣告收益歸物業公司合理嗎?
小區電梯廣告收益歸物業所有,這是不合理的!首先要明白,小區的所有公共設施都是歸全體業主所有,其中包括電梯!電梯里安裝廣告需要和業主委員會鑒定合同后,才可以安裝,現在的廣告牌都是液晶顯示器,需要用業主的公攤電費來運行,如果物管把收益納為己有,而電費又是業主給,這是于情于理是說不通的!現在小區的公共收益都是繳納給業主委員會,然后每年由業主委員會,給小區各個業主進行分工!如果物管收取,這是不合理的!。
3、小區自管,年終給業主發紅包,錢來自電梯廣告等公共收益,對此你怎么看?
物業是個金礦,自治好可定有錢賺!新聞播過一條,有個小區自治,五年下來有三百多萬結余,而物業費才是同類小區的三分之一多點,停車費只是一半!保安全是小區退休人員,幾人一組,配有對講機,銅鑼,發現違法疑犯直接敲鑼,幾次以后,沒人敢來!晚上兩小時一班,全是半義務的,進門刷卡,沒卡不認識一律不讓,說找誰,幾樓幾單員幾號房,弄清了才準進,業委會財物公開,修東西也公開,修什么,啥牌子,多少錢,如你有便宜同類型的,可以你處理,業委會經常開會,一個月至少兩次,主要是交流,提建議,因為小區管得好,房價也有所提高,傳聞有經常中介和想買房的人來問有賣房的嗎?愿意高價買房,最高比同類型的小區平均房價還高百分之三十!剛開始自治的時候,有人賣房了,幾年之后后悔了,他賣房后在外面別的小區買了一套,被盜兩次,而買了他的房子的人賺了!但自治也不是你想就行,條件不成熟不行!小區臟亂差,物業不管好,這是基本條件,如小區外來租客多也不行,如小區管理還行,很多人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4、物業公司不向業主公開住宅小區電梯廣告等公用部位收益,應該怎么辦?
阿誠來回答!物業公司對電梯廣告等公用部位經營收入不公開,違反了法律規定,剝奪了業主的知情權,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按照規范進行公開公示。業主委員會及業主要求物業公司公開電梯廣告收入這類共用部位產生的收入,這是業主的正當要求,可以通過相關途徑來進行,根據法規及相關案例,住宅小區電梯廣告收入等共有部位產生的收入,扣除物業公司管理成本后,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