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第一條為做好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其他有關法律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市長的提名,決定副市長的個別任免,由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備案。第三條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市長的提名,決定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局長、主任等政府組成人員的任免,由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備案。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
更新時間:2023-04-30標簽: 天津市最新副秘書長公示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