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目前在深圳買了六年社保,可以暫停掛靠。到東莞后再買東莞的社保,到時候根據你個人的實際情況再決定轉續合并的問題,樓主你好,我在2001年開始在東莞地區交納了九年零幾個月的社保,現在已經離開東莞幾年了該怎么辦,取“掛靠”的方式繳納社保,風險在哪里。
1、在東莞買社保,工廠已經倒閉,自己又找不到給買社保的工廠,該怎么辦?
按照當下的實際情況,至少有以下三種操作方式,找不到那是不可能找不到的。1、個人以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繳納,個人繳納需要自己繳納全額,包括原來單位繳納的那一部分,有些項目不需要。在東莞,相關部門對于沒有穩定工作或者是從事個體、自由職業者的居民,可以采取以個人名義,不需要掛靠任何單位,直接自己到當地社保機構登記購買,所以,無論有沒有工作單位,只要自己有意愿買社保,都是可以自己直接購買的,
當然,具體的基數和方式,你可以到所在的鎮區社保機構詳細咨詢。2、掛靠的方式代理購買,其實掛靠在別的單位購買,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因為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很難說是不是會產生問題。當然,選擇合適的互聯網工具代買是可以考慮的,互聯網代理購買,應該也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購買,但是還要額外收一定的手續費用,說實話,還不如自己直接到社保機構辦理繳納手續自己買,
3、最簡單,最省錢的方式當然是在自己上班的工作地方買。假如我們原來上班的地方不幸結業了,那最簡單直接、也最省錢的方式就是另外找一家工廠上班,重新購買上就可以了,這樣,單位繳納單位的部分,自己繳納自己的那一部分就可以了,總之,工作單位給勞動者購買相關社會保險是法定的義務,只要你正常就業,沒有什么需要擔心的。
2、家庭主婦一枚,掛靠社保入戶東莞可行嗎?
這個問題帶有普遍性,按照過去的做法,就一份勞動合同蓋章就能解決,或許連掛靠社保都不需要,現在如果還是這樣操作,風險很大,這是因為:新政規定,入戶申請人必須在東莞參保,根據《東莞市人才入戶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第一項第一條規定:申請對象在我市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顯然社保不是可有可無,是必須的,
取“掛靠”的方式繳納社保,風險在哪里?所謂掛靠,也就是說工作不是真實的,那么只是一份勞動合同,幾個月社保,是經不起審查的。,多個鎮街都會隨機抽取一定名額,到申請人工作單位現場審查,他們要了解的包括但不限于:申請人所在企業考勤、工資單、個稅、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等等,上面說的是隨機抽查,若是有質疑的,就是必查,諸位請想想,不是真實工作,總有紕漏,很容易露餡的。
社保全國聯網,讓“鉆空子”的人無所遁形,以前,有些廣深工作的申請人,在東莞有房和生活,很容易入戶東莞,社保可以兩邊同時交,但隨著社保全國聯網的進展,這種操作已經不現實了。總之,真的不怕查,假的,總有風險,至于風險有多大,沒有一個確切分值,申請人一定要謹慎行事,有風險,具體多大風險不一定,這個問題觸礁的人特別多!。
3、我在深圳買了六年社保,現在準備去東莞工作,社保怎么處理呢?
我給你提供一下建議,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根據當前國家的有關規定,在一個地方社保連續繳納達到十年的,到退休時可以把在其他地方繳納的社保轉到繳費年數長的地方辦理退休。也可以根據個人的意愿轉回自己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這個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采用不同辦法辦理,你目前在深圳買了六年社保,可以暫停掛靠。到東莞后再買東莞的社保,到時候根據你個人的實際情況再決定轉續合并的問題,
4、我2001年開始在東莞市交了9年零幾個月的社保,已經離開東莞幾年,怎么辦?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樓主你好,我在2001年開始在東莞地區交納了九年零幾個月的社保,現在已經離開東莞幾年了該怎么辦?首先你在東莞地區交納了9年多的社保,那么這種情況下你就應該將你在東莞地區的社保轉移出來,然后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參保,這樣的話,你之前的累計繳費年限都是能夠正常的給你累積計算的,因為你畢竟離開了東莞地區的工作單位,所以說社保關系是可以正常轉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