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為職工的,請提交以下材料:(1)勞動仲裁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證明及其復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應簽署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勞動仲裁工作時間可以使用以下材料證明: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工單、同事證人證言、錄音錄像、工作聊天記錄或其他材料,證明工作時間責任由勞動者承擔。
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至下午5: 30。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受理和處理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序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聘任或者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監督仲裁活動。申請人為職工的,請提交以下材料:(1)勞動仲裁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證明及其復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應簽署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四)被申請人的工商注冊信息;(5) 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6)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2、勞動仲裁怎么 證明有員工的工作時間勞動仲裁工作時間可以使用以下材料證明: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工單、同事證人證言、錄音錄像、工作聊天記錄或其他材料。證明工作時間責任由勞動者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未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條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勞動者不能提供由用人單位控制和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的,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