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第一百三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負責,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法律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都是副國級。
肖揚,廣東河源人,196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2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審判長。
法律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都是副國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第一百三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六條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級別分為:國家正職、國家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局級正職、局級副職、縣級副職、鄉級副職、鄉級副職。局級以下設置非領導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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