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來女士遇害事件在這段時間里引發了公眾的高度重視,今天上午杭州公安直播召開杭州失蹤女子來某案件。杭州女子碎尸案已經宣告成功告破,杭州女子失蹤案件又有了新的進展,女子已經死了,唉,還是沒有等到奇跡,奇跡還是沒有發生,她的丈夫有重大嫌疑,看到這個杭州女子失蹤案件的時候,就想這個女子可能被人害了,否則,不可能一點點端倪都沒有吧,其次,這個女子的丈夫,看到他一點都不痛苦,不擔心,不后悔,滿臉都是淡定,都是冷漠,跟自己生活多年的妻子失蹤了,會是這種表情嗎。
1、杭州女子失蹤18天,有什么新消息嗎?
杭州來女士失蹤已經18天了,目前還沒有任何消息和有價值的線索,甚至無法確認來女士的生死,當務之急是找到來女士的下落,才好做進一步的調查,專案組也在馬不停蹄的為之努力,我們作為普通民眾只能耐心等待消息。目前已知的消息來女士的失蹤詭異離奇,時間推斷在凌晨時分,根據丈夫的供詞,他最后一次看到來女士是在7月5日凌晨0點30分,發現來女士不在的時候是在5點30分,來女士可能是在這個時間段失蹤的,
小區內部和周邊都已經過深度排查,沒有發現一絲有價值的線索,這一點非常反常,如果來女士是自行出走,那么很可能沒有走出小區還在小區內部,如果是被人綁架或者運走,那這個犯人也太可怕了,沒有留下一絲痕跡。最多的是關于來女士二婚丈夫的資料,欠有來女士的錢,入贅來女士家,有一適婚兒子并且生母為前妻,因為兒子婚房的事情和來女士經常發生爭執,年輕時候當過偵察兵,如今的工作是小區保安,對于小區內監控工作情況非常了解,他也被廣大網友推測為第一嫌疑人,
來女士不可能獨自走出小區,失蹤時除了一件睡衣什么都沒有帶,這不符合常理,另外小區只有一條避開監控的路徑,這條路徑還需要翻越一個欄桿,欄桿的高度對身高不到1米6的53歲的來女士來說根本翻不過去。警方目前的搜查進度昨日已經搜查了小區下水道和化糞池了,小區附近的這個范圍基本排查完畢,還沒有任何發現,截止到此時,這個案子已經懸了,搜查的半徑每擴大一點,需要搜查的范圍就會擴大很多,如果依然沒有發現,就只能等來女士自己走出來或者是尸體被人發現了,因為時間拖的越久,案件就越難偵破,
關于網友們的猜想有智慧的網友也是非常多的,有些網友的猜測也非常合乎情理,甚至可以完美契合作案動機和經過,但這些畢竟是猜測不是證據,條條大路通羅馬,然而你最終只能走一條路到達羅馬,我們要的就是真實走過的這條路,而不是理論上行的通的其他路線,對于偵查案情這件事,警方肯定是最專業的,網友們的猜測也大多的因為好奇,可大家在看到一些自覺可行的猜測的時候,請不要把它當做真相來傳播。
2、杭州失蹤女子后續,女子竟然被碎尸了,是什么讓她老公變得這么狠?
逐漸消逝的感情和利益,從婚內出軌來看,這兩個人道德底線都不高。《中國新聞周刊》采訪看到來女士居然婚內就出軌許先生,多少覺得這個人道德底線比較低,和她那張善良無害的臉不太搭,應該屬于比較任性自私。離婚后和許先生結婚依然不離開村里,最終還把許先生戶口遷過來,說明有一定能力,不像是一個純粹的傻白甜,這樣的女人往往有個性,并非一團軟面,可能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和許先生會有很多矛盾,慢慢積淀激化,最初的激情就在雞毛蒜皮的生活瑣碎中消磨殆盡。
人為錢死,從許先生交代以及鄰居及親戚透露的信息來看,兩人一直有一些經濟上的矛盾。婚前許先生就借錢不還間接導致第一次婚姻解體,婚后許先生在經濟上屬于弱勢,炒股不穩定、有兒子要撫養等決定了他對來女士的經濟依賴關系。一些小事積攢多了總會有一個出口,比如許先生大兒子結婚,他想把落在他和小女兒每人55平米(一共110)的房產給自己和前妻的兒子做婚房,這觸動了來女士的利益,看報道說來女士大女兒也想要這套房,來女士自己還有小女兒,怎么也不可能把房子交給許先生兒子,
3、杭州失蹤女子被丈夫殺死,那么他們的財產怎么分配?
妻子去世后,法定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撲朔迷離的杭州來女士失蹤案,有著特殊性,1985年4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七條規定了繼承權的喪失情況:(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