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就是各類企事業單位用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上的一種補充用工,用工單位不跟勞動者發生勞動關系,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以勞務派遣形式將工人派遣到用工單位,員工的勞動關系在勞務派遣公司。我來說下親身經歷,我所在的企業是一家國有大型上市公司,在該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都是各個子單位自己去人才市場招的人,再把這些人給勞務派遣公司,公司以勞務派遣公司的名義給這些人辦理用工手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當然這個合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和工作的企業沒有組織關系,最后每個月給按人頭再給勞務派遣公司一筆費用。
1、總是聽說政府勞務派遣,勞務派遣是什么崗位呀?待遇怎么樣?
國家出臺勞務派遣制度,出發點一定是好的,偉大的祖國不會出臺壓榨勞動者的制度,可在實際操作中這是一項損害勞動者的制度,可能上層不知道,但作為一個政府部門或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你們要為國家分憂,不要為了自己的政績,而至國家的法律和利益而不顧,去傷害勞動者的基本權利。為什么說勞務派遣制度是侵害勞動者的時候,
我來說下親身經歷,我所在的企業是一家國有大型上市公司,在該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都是各個子單位自己去人才市場招的人,再把這些人給勞務派遣公司,公司以勞務派遣公司的名義給這些人辦理用工手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當然這個合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和工作的企業沒有組織關系,最后每個月給按人頭再給勞務派遣公司一筆費用。
也許有人會問,什么事都不用勞務派遣公司做,還要每個月給勞務派遣公司一筆費用,為什么?這就是關鍵,因為這樣,公司就可以給勞務派遣工交最低的養老保險,以我所在的企業為例,企業給正式員工交的養老保險,每個月是2000元左右,而給勞務派遣工只用交區區幾百塊錢,而且不用給勞務派遣工交公積金,企業年金等等,更可恨的是,公司兩到三年就會更換勞務派遣公司,這樣就算解除合同,你都沒地方去要買斷工齡的費用,因為跟你簽合同的勞務派遣公司,永遠就只有兩三年的時間,更有甚者,公司把原有的員工解除合同,再給你簽勞務派遣合同,大家說勞務派遣制是不是坑害勞動者的一項制度,
2、勞務派遣工的工作怎么樣,收入如何?
勞務派遣工,就是各類企事業單位用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上的一種補充用工,用工單位不跟勞動者發生勞動關系,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以勞務派遣形式將工人派遣到用工單位,員工的勞動關系在勞務派遣公司。說的直白一點,用工單位用勞務派遣工就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這種用工方式對于流動性比較大的勞務工或者季節性的農民工還是有一定的便利,尤其用工單位都是急需用人時候才找人,所以給的工價相對比較高,但是其他福利就比較少了,并且加班加點也是常有的事情。
還有一些是行政單位的公益性崗位派遣工比較多,這類崗位工資相對較低,正常繳納社保,這種崗位以城市下崗失業人員較多,大多年齡較大又沒有太高的技能,很難找到更合適的工作,在公益性崗位干幾年就退休了,還有些勞務派遣工是由用人單位自行招聘,又把勞動關系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的,這種工作很多都是大型國有企業招聘,而勞動者以學校剛畢業的年輕人居多。
很多學校剛畢業的勞動者看好國有企業的優越條件,都想進入到國有企業工作,國有企業想用人又不想背著很重的用人負擔,就把勞動關系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再給勞務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務費,當然這種用工方式違法也很多,很多崗位就不是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崗位,反而是企業的正常崗位,派遣工一干就是好多年。這違背了勞動法的規定,但是勞動者害怕丟了工作所以一般不會舉報或者維權,只好再背后發牢騷,罵派遣公司,
3、你如何看待勞務派遣工?
勞務派遣工是新形勢下的產物,是用人單位規避《勞動法》,節約用人成本,減少麻煩的一種用工形勢,他特點是省事。現在我先來說一下用工單位與所用之人的關系,我認為是皮與毛的關系,就是一件毛皮大衣,對皮不愛護,皮磨破,毛掉落一樣,皮就是用工單位,而毛就是在單位工作的每個人,單位倒了,人失去工作,,國家出臺了《勞動法》,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給用人單位增加了用工成本,在民企,國企,事業單位共存的今天,由于農民工大量擁入城市,造成勞動力過剩,私企用人完全不用理會《勞動法》,用低成本就能招到人,而國企,事業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法規,這就遭成了新的不公平競爭局面,就也是九十年代后期大量國企倒閉,工人大批量下崗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