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管理居住證申請受理、制作、簽發、簽注等證件,暫住證是手工登記,居住證是科技信息登記,暫住證是短期申請居住證在非戶籍地短期居住時,暫住證僅作為證明,法律解析:居住證和暫住證的區別在于居住證是通過長期居住在異地而不是戶籍所在地申請的。
1、 居住證和 暫住證有什么區別法律解析:居住證和暫住證的區別在于居住證是通過長期居住在異地而不是戶籍所在地申請的。暫住證是短期申請居住證在非戶籍地短期居住時,它不具有任何權利和義務,而居住證具有一定的權利和便利的服務,因此可以就近入學。暫住證是手工登記,居住證是科技信息登記,暫住證僅作為證明。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管理居住證申請受理、制作、簽發、簽注等證件,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請受理和發放工作。第九條申請居住證的,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組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