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人員隊伍過于龐大,根據之前的數據,公務員有700萬左右,而事業編則達到3000多萬,是公務員的將近5倍,如果事業編全部領車補的話,是一筆非常龐大的財政開支。鄉鎮事業編受財力影響,普遍不如縣城事業編那么高,有時候甚至還會緩發、延發,兩者一高一低,基本抹平了車補和鄉補的差距,結合縣城的平臺和軟硬件環境優勢帶來的“隱性福利”,實際上縣城事業編整體還是比鄉鎮事業編強。
1、有些鄉鎮事業編有車補和鄉補,未來是不是縣城事業編待遇可能最低?
這個“鄉鎮事業編”并非事業單位的編制,而是“行政(或者機關)事業編”,說白了就是“在編的超編公務員”。為了工作的需要,鄉鎮超編錄用了一些干部,由于行政編制不夠用,無奈只好采用這種所謂的“機關(行政)事業編制”,這樣這些干部就算在編人員啦,盡管是超編干部,但與正式公務員一樣,很早以前就有、現在依然存在這種情況。
2、鄉鎮事業編發車補了,在這種情況下,回縣城還值得嗎?
先來算經濟賬,鄉鎮事業編發車補后,以最低標準的500來計算,加上此前已有的鄉鎮補貼,一般是400-600之間,以折中的500計算,兩項補貼合計1000元,一年下來,鄉鎮事業編至少比縣城多出12000元收入。按照縣鄉事業編每年到手普遍六七萬的水平,12000元相當于此前年收入的五分之一,一年多拿以前年收入的五分之一,
對于拿死工資的上班族而言,這是一筆不小的進賬,單純從收入考慮,事業編留在鄉鎮肯定比縣城好。鄉鎮唯一的缺陷是忙,總有干不完的活,很多人因此不愿意留在鄉鎮。可實際上事業編在沒當上領導之前,作為基層人員在哪都逃脫不了干活的命,鄉鎮如此,縣城亦不例外,同樣是干活,只要這個鄉鎮離縣城不太遠,經濟等各方面條件過得去,自己也能接受,為什么不考慮留鄉鎮?畢竟一年多一萬多,相當于好幾個月的工資,沒有理由放著錢白拿不要。
當然,看問題我們也不能只看表面,表面上事業編留鄉鎮一個月可以多拿一千多,算起來一年有一萬多,看起來好像比縣城事業編多蠻多。可不要忘了,事業編還有年終績效這一塊收入,縣城單位因為財政有保障,發放額度相對較高,也有保障,而鄉鎮事業編受財力影響,普遍不如縣城事業編那么高,有時候甚至還會緩發、延發。兩者一高一低,基本抹平了車補和鄉補的差距,結合縣城的平臺和軟硬件環境優勢帶來的“隱性福利”,實際上縣城事業編整體還是比鄉鎮事業編強,
3、事業編為什么沒有車補?
這個問題,我之前有回答過一次。既然又有人提問了,我就再回答一下吧,首先,我感覺公務員有車補,而干同樣工作的事業編沒有車補,確實是一件非常不公平的事情。畢竟平時事業編身份用公車的機會也不多,盡管現在公務員拿著車補還開公車的現象少了,但是很多行政編的領導出門開會,都會叫做一個事業編的當司機,目的很明確,蹭公車。
好吧,表達完我的觀點,再來回答下為什么事業編沒有車補,我覺得現在事業編沒有車補,也是有一定社會因素在里面的。事業編人員隊伍過于龐大,根據之前的數據,公務員有700萬左右,而事業編則達到3000多萬,是公務員的將近5倍,如果事業編全部領車補的話,是一筆非常龐大的財政開支,公車改革的目的是為了節約財政資金,如果事業編一刀切發車補,不僅不會縮減財政資金,反而會增加負擔。
所以一刀切肯定是不行的,可能要分開對待,所以具體政策可能需要不斷完善,不能立刻上馬。事業編種類太多,包括醫生、老師、科研人員、機關單位等等,按照財政撥款情況又分為全額、差額、自收自支三類,如果公車改革,肯定要區別對待,所以政策的落地需要考慮所有情況,需要不斷征求意見并不斷完善,目前事業單位正在改革,按照改革趨勢,醫生、老師、自收自支可能會改革的重點,也許事業編的公車改革,會結合事業單位改革同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