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每人每月684.1元,低保戶到底領了多少。不論是城市低保戶,還是農村低保戶,雖然低保標準是不同的,但確定低保檔次的方法完全一樣的,沒有任何區別,所有低保戶的低保金發放標準是完全不同的,有高有低的,對于一個具體的低保戶來唯一應該關注的是本地的低保標準。
1、2021低保戶每個月多少錢?農村低保是個人還是一戶?
2021年9月17號,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公布了農村最低生活兜底標準,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500元。打好脫貧攻堅戰,就宣布過中國公民如果生活標準達不到要求,國家補貼,確保他生活達到最低生活,這就是國家對貧困農民的最低生活兜底。因此從2010年9月17號以后,就沒有低保戶這一說法了,只有國家兜底人員這一個說法了,
實際上就是對每一個人員的兜底,不再是以一戶為單位了。具體什么樣的人可以成為兜底人員,應該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致的,也就是一個家庭里喪失了勞動力,比如孤寡老人,家庭殘疾人員,無就業人員的家庭,都可以向所在居委會申請最低城鎮生活保障金的。現在的城鎮都公開公布,有自己這個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數額的,達不到這個金額數量的都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金,
只不過有自己所居住的居委會統計核實,報予自己所居住的轄區區委會民政部門,給予解決。在鄉村的是報給自己的村委會,村委會在向鄉政府報備,由鄉政府報給鎮政府解決,只不過在農村可以報請最低生活保證金的人員,應該是無兒無女的老人,以及喪失勞動力,缺少勞動力的家庭。所以仍然同以前的五保戶一致的,絕對不會出現身強體健的人能吃到這個最低保障金的。
2、城鎮戶口的低保標準是多少?
我們國家對城鎮居民享受的最低保障對象的范圍和標準做出了明確的解釋,一、城鎮低保的對象必須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分為三類人員: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后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居民,二、城鎮低保的執行標準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制定。月低保金=家庭人均收入*保障人數來計算,其中家庭人均收入要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20%,2020年5月,各地相繼出臺了,調整低保金標準的救助政策。
遼寧鞍山的城市月低保標準由原來的670元,調整為700元,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原來的1010元調整為1055元。同時,城市低保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病殘人員(一、二級重度殘疾和經認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本人及未成年子女,每月上浮320元予以差額救助,其它家庭成員每月上浮160元予以差額救助。70周歲以上老人本人月上浮160元予以差額救助,
3、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每人每月684.1元,低保戶到底領到了多少?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說實話:很多人對低保的認識是很不準確的,甚至是完全錯誤的,為什么這樣說呢?一、關于低保政策的行政法規根據目前,我國的低保制度立法層次最高的,是2014年2月由國務院發布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這是我國第一部統籌各項社會救助的行政法規,規定了八種救助方式,具體為:最低生活保障(即: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
也就是說:截止目前,我國的社會救助就包括了這八項具體內容,最低生活保障,通常簡稱為低保,只是其中的一項。關于低保,《辦法》第九條明確規定:“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這是納入低保的兩個關鍵條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財產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