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根據是否是要由有舉證責任的一方證明的事實依據,可以分為本證和反證兩類,根據訴訟證據與所要證明的事實的關系,證據可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根據證據的表現形式,可分為言語證據和肢體證據,根據證據、證據來源的不同,可以分為兩類,證據分類指刑事案件的理論分類證據根據不同的標準分為不同的類別,法理證據分類:1、原證據和來證據。
證據分類指刑事案件的理論分類證據根據不同的標準分為不同的類別。法理證據分類:1、原證據和來證據。根據證據、證據來源的不同,可以分為兩類。2.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根據訴訟證據與所要證明的事實的關系,證據可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3.詞證據和物證據。根據證據的表現形式,可分為言語證據和肢體證據。4.這個證明和反證。證據根據是否是要由有舉證責任的一方證明的事實依據,可以分為本證和反證兩類。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當事人陳述;書面證據;物證;視聽材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詞;鑒定意見;審訊記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1、證據of分類have:原證據和來證據、直接證據和間接/110。2.以下是我國三大訴訟法中證據的類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可以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都是證據。證據包括:(1)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鑒定、調查和實驗記錄;(八)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缎姓V訟法》第三十一條證據有以下幾種類型:(1)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證人證言;(五)當事人的陳述;(六)評估結論;(7)檢查記錄和現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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