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招投標網站官網
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之前,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在交易場所和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上公示的時間。 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日。 相關規定: 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之前,應當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在交易場所和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公示期間,投標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申請核查。 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經核查后發現招標投標過程中確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且影響評標結果公正性的,應當責令招標人重新評標或者招標。 來源:《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
2. 浙江招投標信息網官網
1.投標人提供施工資質文件及法人復印件;
2.投標人須提供3-5個在建或已完工消防工程項目,供招標人考察投標人的施 工能力;
3.招標人提供消防工程圖紙(電子版)、圖紙會審文件;
4.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材料信息
5.投標人提供加蓋公章的工程預算文件(投標預算);
6.工程總價下浮率由各投標人自主確定; 7.投標截止日期
8.開標日期
9.中標后,簽訂固定總價合同(符合消防工程驗收標準),在工程圖紙不改變的 情況下,工程總價不做調整,圖紙發生變化,可簽證,按《浙江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03版)》計價,材料價格按信息價加權平均值,下浮率同中標預算文件;
10.上述資料完成后,投標人封袋交甲方確認。
3. 浙江招投標中心
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浙江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本條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4. 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網
浙江省發布招投標新規!今日起實施!-工保網
為進一步推進浙江省招投標體制機制創新,推動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統一市場建設,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依法治理的意見》,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意見》具體如下:
一、進一步嚴格招標投標程序
本意見適用于全省范圍內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方式和組織形式應由招標人在項目審批或核準時同步提出申請,并在項目審批或核準文件中一并明確,不得隨意改變,確需改變的報原項目審批或核準部門批準。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在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前,招標人應在交易平臺或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向社會公眾公示不少于3日。
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發布截止時間、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有關公示(公告)截止時間、投訴有效期截止時間如遇國家法定休假日的,應順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個工作日。
二、進一步優化招標投標營商環境
國家和省審批、核準、備案的省重點建設項目應進入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平臺交易,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對其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具體工作由省招標投標管理中心承擔;其他項目原則上進入設區市交易平臺交易,各市、縣(市、區)政府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分工,對其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各設區市可以結合實際探索招標投標領域監管執法權的相對集中。
完善全省招標投標規范性文件目錄管理機制,全省招標投標規范性文件目錄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司法廳制定,向社會公布并實時動態更新。省發展改革委應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的市場主體庫,實現市場主體信息一處登記、全省共享。項目招標活動管理應以統一的投資項目代碼為基礎。各交易平臺應嚴格執行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數據規范要求,全面應用交易標識碼、投資項目代碼、社會信用代碼。除國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庫內符合條件的專家數量不滿足抽取規則要求以外,全省范圍內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應從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建立全省統一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示范文本體系。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由省發展改革委分別會同省經信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等行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招標人應使用全省統一的示范文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編制發布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并要求招標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