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yè)僅此行為延長復工導致錯過工資發(fā)放日的,這時候你只要將情況及時通知員工,并且在復工后立即支付即可了,最長不要超過30天。根據法律規(guī)定和人事部下發(fā)的通知,企業(yè)停工、停產的一個月內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薪資標準,支付工資,這個勞動合同約定要怎么理解。
1、廣東延期復工工資怎么算合適?
正規(guī)的企業(yè):1、因疫情原因政府通知停產放假的企業(yè)支付底薪;2、因當地政府實行交通管制、封村、封路的未能及時上班復工,企業(yè)支付底薪,需提供相關證明;3、因到公司上班后公司要求員工隔離的,隔離期間公司提供吃住、支付底薪。4、無故不來上班的又不能提供封城、封村、封區(qū)、交通的相關證明,公司扣除底薪,情節(jié)嚴重的按公司規(guī)定處理,
2、農民工復工隔離期間工資怎么算?
農民工復工,隔離期間我個人覺得是沒有誤工費的。因為作為農民工的我們來說,在進入工地之前以及之后,我們沒有什么勞動合同,只有口頭的一些承諾,就是一天多少錢,幾個小時為一天之類的,所以在很多時候我們就是中暑了,都是自掏腰包醫(yī)冶,還有耽擱的時間和吃飯更是本人承擔。所以作為我們農民工來說,最好是自己不要出現什么問題,安安全全出門,安安全全回家,錢找多找少明年可以再掙,
3、2020年3月才復工,工資怎么算?
說到薪資第1個要說的肯定就是大家最關心的,延長假期的薪資怎么發(fā)?這里延長假期分為兩個,第1個就是國務院頒布的延長假期,第2個就是各地政府頒布的延長假期。首先我們來說一下國務院的延長假期,那根據國務院的通知,各地春節(jié)延長假期是到2月2號,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那在此期間勞動者未提供勞動的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勞動報酬,如果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200%的標準支付加班費或者是給予調休,
我們來再來說一下各地政府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外增加的假期工資怎么付?就目前來講呢,只有上海,無錫,蘇州,廣州,福建廈門等地出臺規(guī)定,在這各地政府延長假期,明確了員工未提供勞動的或者是視為員工正常工作,或者是參照停產、停工的規(guī)定支付工資,根據各地政府的政策精神和勞動合同法,關于停產、停工的規(guī)定,個人認為按照停工、停產的標準支付工資是較為合適的。
在此期間呢,企業(yè)如果安排員工上班,除了上海明確即使在家辦公也要支付加班費費外,其他的地區(qū)僅表示說符合條件或者是經過審核通過復工的企業(yè),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依法支付工資,當然了屬于休息日的,是按200%支付加班費,企業(yè)復工之后呢,如果員工是疑似病例或者是屬于密切接觸者被隔離,又或者是因為疫區(qū)返回,政府要求居家自我隔離,一般是14天,這期間屬于政府采取的一個緊急措施,應當正常支付工資。
在此期間,企業(yè)可以安排員工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等方式居家辦公,如果員工是在執(zhí)行工作任務出差或者是因為政府封鎖沒能及時返崗期間那工資如何支付?注意這是因為出差的原因。我認為是企業(yè)安排員工出差以后,由于政府緊急措施不能返崗,所屬企業(yè)應該按照正常工作期間支付工資,但是如果是企業(yè)因為工作需要安排職工到重點地區(qū)工作的,應該提供必要的防護條件,而且要和職工協商一致,不得以職工不服從安排為由來處理。
如果是春節(jié)延長假期期間,因為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那在1月24號到27號要按照300%來支付工資報酬,28號到2月2號,是屬于休息日的,這時候企業(yè)要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話,要按照本人月工資或者是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如果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則工作時長會計入所在周期核準出勤小時數超出周期工作時長的要支付150%的加班工資,
有很多企業(yè)因為延長假期或者是隔離的問題,目前處于停工、停產的一個狀態(tài),那這段期間工資怎么支付呢?根據法律規(guī)定和人事部下發(fā)的通知,企業(yè)停工、停產的一個月內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薪資標準,支付工資,這個勞動合同約定要怎么理解?比如說勞動合同約定1800元,那實際發(fā)的工資包括崗位津貼,各種補貼獎金等等,一共5000元,那么是發(fā)1800元還是5000元?對于這一點,我國法律是沒有明確的解釋的,實際的審判過程中呢,判1800元和5000元的都有,看各地法院的一個裁判傾向和情況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