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檔案放在哪里比較好,退休的時候要拿檔案去嗎。總之就是一句話,涉及需要個人檔案來核查的,必須要提交個人人事檔案,沒有個人檔案的,不需要提交個人人事檔案,如果個人人事檔案不在退休地的,可要求用人單位開具檔案提取介紹信,到檔案管理地提取個人人事檔案,交退休地的社保部門進行審核。
1、人事檔案該放在哪里比較好?退休的時候要拿檔案去嗎?
人事檔案放在哪里比較好,退休的時候要拿檔案去嗎?這實際上問的是兩個問題,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第一,人事檔案放在哪里比較好?根據我的經驗,如果是新畢業的大學畢業生,人事檔案最好的放到所就業城市的區縣人才交流中心檔案室比較好,人才交流中心是屬于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管理的事業單位,方便今后調閱和使用;如果原來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辭職下海的人員,如果檔案一直在原單位保管的,可放在戶籍所在地的人社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比較好,畢竟那里是自己工作過的地方,人員熟悉,也在戶籍地,今后使用也比較方便;如果換工作,工作地頻繁變換的,建議檔案隨人走,走到哪里,工作落實一段時間以后,如果用人單位有個人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可由用人開出檔案提取函,將個人檔案放到本人工作的單位;如果本人所工作的單位沒有個人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可商請就業單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進行管理,
第二,退休的時候要拿檔案去嗎?凡是有個人檔案的人員,一般退休時都要求要看個人人事檔案。如果個人人事檔案不在退休地的,可要求用人單位開具檔案提取介紹信,到檔案管理地提取個人人事檔案,交退休地的社保部門進行審核,審核的內容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特殊工種認定和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是否合乎要求;退休年齡的記載是否和身份證年齡一致等。
當然以后隨著視同繳費年限、特殊工種退休等內容的取消,全部采用按照繳費年限來辦理退休的,或是靈活就業人員中,沒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沒有特殊工種審核事項的,檔案也將隨著形勢的發展,逐步取消退休時需要核查個人檔案的程序,總之就是一句話,涉及需要個人檔案來核查的,必須要提交個人人事檔案,沒有個人檔案的,不需要提交個人人事檔案。
2、單位不能存檔,個人檔案應該放在哪里呢?影響退休領養老金嗎?
現在,職工檔案問題確實是一個困擾大家的麻煩,現在單位也怕麻煩,一般不給職工管理檔案。這樣職工的檔案應該怎么辦呢?職工檔案要明確歸類一般來說,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的檔案都屬于流動人員檔案,包括失業職工檔案,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或中專畢業生的檔案案,自費出國留學或其他因私出國人員的檔案,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等等。
職工檔案的主管部門如果屬于國有企業,一般屬于有檔案保管權力,如果是非公有制企業,那么就只能向當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存檔了。這些機構一般要承擔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接收、轉遞、整理、保管等基本公共服務,職工檔案的轉遞根據人事檔案的保管規定,職工檔案不能經職工本人攜帶、流轉。如果職工檔案進入個人手中了,相關檔案管理機構拒不接收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一般這種情況,首先要將檔案退回到進入個人手中的用人單位,讓該用人單位負責清點核對檔案內容,然后再按照職工檔案的有關規定轉遞到需要接收的檔案管理機構。檔案會不會影響退休?職工檔案肯定會影響退休,現在我們職工退休,都需要對職工的就業記錄進行認真核對,確保職工的就業情況跟社保實際繳費完全一致。尤其是一些視同繳費年限的工人、參軍入伍的人、上山下鄉知青,僅憑職工檔案,就可以增加繳費年限多計算養老金,
另外,職工檔案中還有職工身份的確定,關系著退休年齡,比如女干部可以55歲退休,女工人是50歲退休。從事特殊工種滿足相應年限,也必須要核定職工檔案,未來發展的趨勢職工檔案不能成為勞動者的負擔,《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者離職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解除勞動關系、停保手續以及檔案轉遞手續,一切都是應該有用人單位承擔的。